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下称海淀法院)对原告北京汇文立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下称汇文立业公司)与被告杭州尊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尊软公司)、被告杭州上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上岸公司)侵犯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作出判决,判令尊软公司和上岸公司共同赔偿汇文立业公司经济损失25万元。目前,该案判决已经生效。如果喜欢知春路知识产权的文章,可以关注知春路知识产权免费商标查询 网,更多精彩的资讯等着您!
汇文立业公司向海淀法院提起诉讼称,其依法享有小说《窃玉生香》(下称权利作品)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转授权及维权权利。尊软公司在其经营的“啃书星球”网站(www.ibananas.cn)和“啃书星球”APP上提供小说《玉石圣手》(下称被诉作品)的在线付费阅读;上岸公司在其经营的微信公众号“啃书星球”上提供被诉作品的在线付费阅读。汇文立业公司经比对认为,二被告传播的被诉作品与权利作品在人物设置、故事情节等方面相同或基本相同,构成对权利作品的抄袭,二被告的行为侵犯了汇文立业公司就权利作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给汇文立业公司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尊软公司与上岸公司共同赔偿其经济损失100万元。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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