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现代”凭借着优异的性能,拥有一大批忠实用户。但是你听说过现代摩托车、现代电动三轮车、现代电动自行车吗?早在2018年,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就发现中意韩(北京)现代科技有限公司与无锡佳玲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在电商平台宣传、推广过程中,大量使用北京现代的企业名称以及注册商标"北京现代",与北京现代第“838765”号、第“1752323号”、“507680号”商标基本相同或近似。
一说到“现代”这个词,可能大多数人都会联想到北京现代的汽车,作为中韩合资的品牌车,“北京现代”凭借着优异的性能,拥有一大批忠实用户。但是你听说过现代摩托车、现代电动三轮车、现代电动自行车吗?
商标被“碰瓷”的来龙去脉
不知道情况的人可能会以为现代摩托车、现代电动三轮车、现代电动自行车是北京现代汽车旗下的子品牌,但实际上,它们不仅没有任何的关系,还曾因为商标侵权闹上了法院。
早在2018年,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就发现中意韩(北京)现代科技有限公司与无锡佳玲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在电商平台宣传、推广过程中,大量使用北京现代的企业名称以及注册商标"北京现代",与北京现代第“838765”号、第“1752323号”、“507680号”商标基本相同或近似。
北京现代第“838765”号商标
北京现代第“1752323号”商标
北京现代第“507680号”商标
中意韩公司还在其企业简介中明确写有"继成功营销北京现代汽车之后又一力作"、单独使用"北京·现代"、"北京现代"等字样,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佳铃公司在淘宝网店上称自己的电动车品牌为"北京现代",使人误认为这些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等商品与北京现代有关系。
随后,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就以商标侵权以及不正当竞争为由,将中意韩(北京)现代科技有限公司、现代联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本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无锡佳玲动力科技有限公司4家公司告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并获得赔偿300万元。
时间回到2019年11月5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再次公开审理了此案。
北京现代有限公司认为,中意韩公司、现代联合公司、本迪公司、佳玲公司因侵权所获得利润巨大,请求将共同赔偿从300万调至500万。
从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来看,依据现代联合公司提供的许可合同,虽然大多未批露使用许可费,但从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500万可以看出,其使用许可费数额应该是巨大的。从佳铃公司网店介绍中“现代电动车年产量近300000台”,按照生产商每件电动车获利50元计算,本迪公司就将获利1500万。中意韩公司在近12年的使用中在全国各地有多家加盟店,据其官方网站介绍,中意韩在广东佛山、江苏无锡、江苏徐州、重庆及浙江台州都设有事业部,可见其获利数额之大。
被告:本就拥有商标,授权合理使用
其实,北京现代公司在本案中所诉争的被侵权商标第“838765”号商标最初并不是自己申请注册的,而是由本案的被告之一现代联合公司转让受让后所有的。
据公开报道显示,2003年北京现代汽车联合国际汽车巨头韩国现代集团争夺北京奥运会的赞助商资格,并且已进入了第二轮。本想借机打响品牌,却发现“现代”商标早在1993年就被现代联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注册了。
最后经过协商,韩国现代集团最终与现代联合公司签订了关于12类汽车及零部件上的“现代”商标转让协议,花了4000万人民币买到了第“838765”号“现代”商标。
第“838765”号商标
但是本案的被告一致认为,自己所使用的商标也是经过合法许可才使用的,并不构成侵权。
事实上,中意韩公司主要经营的“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与北京现代公司经营的众所周知的汽车在商标服务类别上都属于12大类,且中意韩公司在宣传中简称为“北京现代”会误导消费者错误认知。而本迪公司和佳玲公司在其淘宝店、厂房以及企业宣传中也大量使用了“北京现代”的标识,属于不正当竞争。
所以,最后一审判定被告共同赔偿给北京现代300万元,并在《北京青年报》、《中国工商报》发表声明,以消除因侵权带来的不良影响。
“现代”商标数量众多,品牌意识任重道远
在商标网上搜索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发现从1994年至今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一共申请了549件商标;
其中有关“现代”的商标有26件,多为12、37类。
在商标网上继续搜索“现代”二字,直接跳出来4315件商标,虽然也有“现代”这个词是通用词汇的原因,但是其中有些公司不乏有蹭“北京现代”热度和名气的嫌疑。
商标背后的隐藏价值往往是人们想象不到的,这一个小小的商标背后就先后牵涉到几千万的巨额数字。但是商标侵权也屡见不鲜,手中虽然持有授权许可,却仍然致力于追求与原厂极其相似的效果,厂商真可谓“用心良苦”。不过笔者在此提醒大家,要做自己的品牌,千万不要将辛苦用错了地方。
来源:IPRda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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