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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盗播屡禁不止版权保护任重道远

日期:2019-12-26 16:49:22      点击:

最近什么影视剧最火?恐怕很多人都会提到《庆余年》,这部剧一经上线就引发广泛讨论。虽然目前该剧仅仅播到30多集,但在互联网上,竟有卖家三元出售高清全集,目前《庆余年》的侵权链接已近4万余条。日前,该剧版权方发表声明称已报案,警方已立案处理。

随着互联网产业的高速发展,越来越多的视频平台如雨后春笋般涌现。而优秀综艺节目和影视剧版权成为决定视频网站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尽管随着有关部门严厉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行为,目前网络盗版现象已有所降温。但需要注意的是,网络视频盗播已从过去的知名网站转向一些不知名网站,它们抓住知名网站退出的空隙,疯狂盗播,牟取暴利。

网络盗播屡禁不止版权保护任重道远

事实上,造成网络盗播盛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视频网站间竞争加剧,版权成为核心竞争力。平台同质化严重,除播放内容有所差别外,其运营模式与盈利模式基本雷同,版权内容成为制约对手的一个有效工具。二是版权成本攀升,使得视频网站对购买版权望而却步,有些不法企业便通过盗版模式维持平台的运转。盗播行为的频发,透视出我国对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保护乏力。

目前我国的著作权争议正呈几何级增长态势,在知识产权案件中,版权纠纷占了70%,其中网络版权争议则占70%以上。与传统著作权相比,信息网络传播权是一项新生权利,此类侵权行为兼具手段便捷与获利巨大等特点。

一方面,网络盗播不同于光盘或印刷品盗版,不需借助媒介,只需简单进行电脑操作便可将版权方的作品上传到自家网站上。一个网站的点击量直接关系到其广告收入,而增加点击量的重要方法便是在网站上投放大量的热播剧。为获得高额利润,一些视频网站孤注一掷,希望通过盗版来增加点击率,进而获得较高的广告费以维持生计。

另一方面,行政监管弱化导致网络盗播盛行。由于监管部门目前还很难做到对网络盗播行为的事前监督,同时行政执法力度也相对薄弱。对于一些存在盗播行为的网站而言,与其花上千万元购买影视剧版权,不如先盗版,再支出几万元的赔偿费更划算。而这些违法成本相对偏低,也是导致部分网站铤而走险,大行网络盗播行为的重要原因。

此外,尽管著作权法已对侵权赔偿标准做出规定,但对于信息网络传播权而言,法律对此的规定却较为模糊:一部花费上千万元购买的热播剧被盗播后,通过诉讼,权利人只能获得区区几万元的赔偿款,而侵权方的获利与版权方的损失却远不止这些。多年来,影视产业饱受盗版侵扰,而网络盗播的泛滥让投资者和原创者缺乏信心,从而影响了整个产业的健康发展。网络盗播乱象对文化创意产业造成的损害是颠覆性的,一旦原创者的权益得不到维护,其创新热情就会丧失。因此,只有加大打击盗版盗播力度,提高盗版盗播者的违法成本,才能保障广大正版影视版权人的合法收益,这也是对我国新兴文化产业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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