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关于开展第六届北京市发明专利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发布。通知提出,北京市发明专利奖的评选对象为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发明专利。申报主体应是在本市注册或具有本市户籍、工作居住证的专利权人,或者对本市公共利益和社会民生有突出贡献的其他专利权人。
通知提出,北京市发明专利奖设特、一、二、三等奖。其中,特等奖1项,一等奖5项,二等奖10项,三等奖20项。
通知要求,申报本届北京市发明专利奖应符合以下条件:2019年12月31日前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发明专利(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专利权有效、权属明确,无法律纠纷;专利技术水平高,已实施并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符合《北京市发明专利奖励办法》及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通知提出,北京市发明专利奖重点奖励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发明专利:属于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重点行业或重点领域,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引领高精尖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对解决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节能降耗减排,以及城市运行、管理和安全等本市面临的现实重大问题起到重要作用的;对形成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发挥主要作用的。
通知提出,下列发明专利不得申报北京市发明专利奖:已经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中国专利奖或市发明专利奖的;专利权属存在争议的;申报往届市发明专利奖未获奖且在实施中无新的实质性进展的;专利权人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通知明确,本届北京市发明专利奖的申报时间为4月17日起至6月30日。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等部门组成北京市发明专利奖评选工作办公室。评选办公室设在市知识产权局,负责市发明专利奖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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