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都喜欢听歌,但大部分人的音乐版权意识是比较薄弱的,所以才会经常出现音乐版权侵权的事情,这极大的损害了创作者的利益,打击了他们的创作热情,那么哪些情况算音乐版权侵权?下面就由知春路网小编为你介绍相关内容。
(1)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2) 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4) 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5)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
(6) 使用他人作品,未按规定支付报酬的。
(7) 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其表演的。
网站企业要加强网站运营管理。比如定期开展对自办网站(包括内部局域网)的清理,发现网站上有未经合法权利人授权的内容(包括未经授权的软件、音乐、电影以及其他作品等)要及时清除,重点清除不符合国家有关互联网管理规定的内容。
应当做好对自办网站内容(包括内部局域网)在著作权方面的审核及对所链接网站内容的合法性的审核,不得将未经合法授权的软件、音乐、电影等放置于自办网站中,也不得设立与非法载有未经授权的软件等内容的网站的链接。
企业自办网站访问量大的录音制品曲目,应与国际唱片业协会和国内有关版权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按照《著作权法》的规定统一支付报酬,重视网站的链接规范与自我保护。
著作权法规定的音乐著作权的保护期指的是音乐作品的词曲作者、改编、翻译等创作者对其创作的音乐作品享有专有权的保护期限。保护期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过了保护期的音乐作品可以免费使用,但作者的署名权、保护作品的完整权、修改权等人身权永远受保护。
以上就是知春路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哪些情况算音乐版权侵权的相关内容。音乐版权也属于知识产权,只要申请成功的话就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所以我们听别人的歌曲可以,但是在未经音乐版权人允许的情况下不能随意的进行改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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