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的酱香型白酒品牌“荷花”,由华致酒行、河北中烟、贵州荷花酒业三方共同出品,拥有唯一的注册商标。其市场口碑和品牌形象颇佳,却屡遭恶意仿冒,给消费者造成混淆。这不仅伤害了品牌形象,更严重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此,荷花商标持有方果断以法律手段重拳出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2021年4月30日作出(2021年6月4日送达)终审判决的河北中烟诉杜酱荷花侵害“荷花”商标权纠纷案【(2021)湘知民终57号】中,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认定,被告侵犯了原告16899095号“荷花”驰名商标权,并判决:一、贵州杜酱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生产与销售标识16899095号荷花商标等酒类产品,相关经销商立即停止销售侵权产品;二、向原告方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100万元;三、认定杜酱荷花侵权行为情节严重,主观恶意较大,责令其于30日内在《中国知识产权报》刊登声明以消除因侵权行为造成的不良影响。
这一判决结果也让该案成为白酒行业知识产权的又一标志性案件,引发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近年来,商标话题屡屡登上热搜,商标产生的巨大经济价值也常引发社会热议。持续的市场热度,催生了囤积注册、标价售卖商标等不正当行为。
要防止这种现象的再次发生,一方面企业要强化商标法律意识,尽快把自己的商标、品牌、字号注册,另一方面,作为国家商标评审机构,应当严格把关,不能让投机者有机可乘。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打击侵权假冒是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迫切需要。在知识产权愈受保护的时代,所有企业都应守住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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