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碰瓷华为抄袭AIRPODS,国知局以未构成近似商标驳回!
这些年来,苹果和华为在手机领域的竞争异常激烈,因为华为手机大有和iPhone平起平坐的趋势。尽管现在华为手机因美国的一些操作受限,让它和苹果在手机领域中的竞争逐渐淡化,但在其他领域却产生了不小的摩擦。
10月20日消息,据企查查显示,近日,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为公司)新增商标文书,类型为商标异议决定书,文书正文显示,异议人为苹果公司,涉及商标为“HUAWEI MATEPOD”商标。
苹果公司认为该商标恶意模仿、抄袭“AIRPODS”、“EARPODS”等商标,但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证据不足、缺乏事实依据并准予华为公司“HUAWEI MATEPOD”商标注册。
从该决定书内容来看,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HUAWEI MATEPOD”指定使用于第9类“耳机;电子芯片”等商品上。
第5414981号“IPOD”、
被异议商标指定使用商品与异议人引证商标核定使用商品的功能用途、销售渠道、消费对象均相近,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但双方商标英文字母构成不同,读音及整体外观区别明显,因而双方商标未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并存使用在类似商品上一般不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误认。异议人称被异议人恶意摹仿、抄袭其引证商标证据不足,其另称被异议商标的注册和使用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并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亦缺乏事实依据,国知局不予支持。
因此,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国知局决定:第43609852号“HUAWEI MATEPOD”商标准予注册。
难道就因为都是英文,又有个别单词一样,因此才提出异议吗?
这让蜗牛纳想到此前华为公司分别与香奈儿公司、安德玛公司打的图形商标官司了。
先说香奈儿,该公司于2017年提起商标诉讼,称华为公司申请的图案为上下两个交缠半环的商标,其设计与香奈儿公司在法国注册图形商标,即横向交缠的两个半环的设计有相似之处。
这场商标官司打了四年,终于在2021年4月,位于卢森堡的欧盟普通法院认为香奈儿公司的商标曲线更圆润、线条更粗,方向是水平的,而华为商标是垂直的,两者外观差异很大,故而判决驳回上诉。
结果华为公司才赢了香奈儿公司没多久,便又和安德玛公司杠上了。原因是与运动品牌安德玛商标相似,国家知识产权局据此驳回了华为公司一项商标的注册申请。甚至连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也认为华为公司的这件商标与部分引证商标均为纯图形商标,设计风格、整体视觉等方面相近,该商标与引证商标四构成近似。
直到今年6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华为公司的诉争商标的图形线条粗细完全相同,而引证商标四的图形线条粗细差异明显。从图形商标的构图要素、外观表现等方面,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四的构图理念不同,设计风格、整体外观以及相关公众的识记均有差异,二者若使用在可下载的计算机应用软件等第9类商品上可以区分。而且,诉争商标尚未初步审定,若与他人在先商标有市场混淆可能性,他人可以另行通过异议或无效程序予以主张。因此,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四未构成近似商标,原审判决和被诉决定相关认定不妥。
最终,判决国家知识产权局就华为公司针对该商标提出的驳回复审申请重新作出决定。
毕竟华为公司申请注册的商标数量较多,所以很容易引发这种商标纠纷。通过搜索能看到,仅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华为终端有限公司等与华为相关的公司,申请的商标就高达上万条。那么其中会有一些商标与他人的构成近似,也就不奇怪了。
至于能否注册成功,就看华为公司的知识产权部门如何应对。
当然,华为公司并不是“常胜将军”,也有打输官司的时候。此前北京法院驳回了华为公司对于“鸿蒙”商标的相关诉讼请求。主要原因是,其申请的“鸿蒙”商标,与河北鸿蒙广告发展有限公司所持有的“鸿蒙”商标,及北京海岸鸿蒙标准物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鸿蒙CRM”商标存在类似,且均属于国际分类为“42类 设计研究”。
关于商标近似,应该还是有些人不太清楚是怎么判定的。
简单的总结一下,主要看两个方面。一方面要考虑商标本身在文字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及颜色;其各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相似;其立体形状、颜色组合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其来源存在某种特定联系。另一方面,也要考虑双方商标指定使用的商标是否属于类似商品,主要指在功能、用途、生产部门、销售渠道、消费群体等方面相同,或者相关公众一般认为其存在特定联系的商品,以相关公众对商品的一般认识综合判断。
虽说商标注册得当可以避免同行业及类似行业的相同商标名称的侵犯,保护企业形象,但是随着注册的商标越来越多,遇上近似商标的几率也越来越大,那么企业应该如何有效避免商标近似呢?
1、词汇。商标要具有显著性,用词上不能使用行业通词、流行词等申请注册;不可以注册公众人物,避免侵权的风险;不要用常见的词汇,避免重复和近似。
2、数量。当我们去注册的一个名字的时候,查询发现已被注册,此时可以在原名称的基础上增加或者减少字词,或者替换原有商标名。
3、元素。在选取图形商标的核心元素时,为了避开大量的近似商标,增加通过率,建议避开这种“热门元素”,以一种更加写意的表现方式进行商标设计的表现。
4、委托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个人的能力毕竟是有限的,尤其对于查询来说,很多时候有可能是我们查询不到位造成了商标近似,而委托专业商标代理机构可以有效规避这种近似的可能性。
不过,即便在商标上做了一些变动,还是会出现被判定商标近似而被驳回的情况,然而这并不代表完全没有挽救的机会。由于商标的人为审查存在不可避免的主观因素,难免会出现商标近似的误判,而商评委在复审时会有更为严密客观的审查流程,因此当商标被以近似为由驳回时,可以尝试驳回复审这一途径。
总之,在申请商标时,最好选择专业又有丰富经验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这对商标注册成功率的提升会更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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