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的申请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并不是简单的一蹴而就的,一些经过异议复审的商标需要经过漫长的时间才能申请下来。那么对于商标的保护是什么时候开始的,是从申请之日开始吗?法律对此是怎么规定的。因此接下来将由知春路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商标保护是从申请之日保护吗,希望可以解决大家的相应的问题。
商标的保护是从注册公告日开始起算的,有效期至10年后的前一天。根据新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初审公告期限是3个月。3个月内无人提异议,会发布注册公告。到期后可以续展,一次续10年,不限次数。
商标保护的作用在于使商标注册人及商标使用权人的商标使用权受到法律的保护,告知他人不要使用与该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追究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份子的相关责任。保证广大的消费者能够通过商标区分不同的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同时,最大限度的维护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综上所述,商标的保护是从注册公告日开始起算的,有效期至10年后的前一天。并不是从申请之日起起算商标的保护期的,此内容仅供参考,以上就是知春路网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商标保护是从申请之日保护吗,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其他疑问可以咨询知春路网的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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