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几乎所有人都知道,即使没有向银行办理过贷款,我们也清楚,办理贷款是需要有一定的抵押物的,我国法律规定的抵押中也包括了像商标权在内的财产权利。因此接下来将由知春路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商标权质押所需要的资料有哪些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1、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
2、出质人和质权人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3、《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如果注册人发生改变,还应附送相关证明的复印件;
4、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和主合同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5、具有无形资产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商标评估报告;
6、直接到商标局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书;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双方出具的商标代理委托书。
7、商标注册人应持《商标注册证》和银行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8、银行收到借款人的借款申请后,应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资信状况、偿还能力资料的真实性,以及质押商标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对借款人给予答复;
9、借款人与银行达成初步贷款意向的,由借款人委托银行认可的商标评估机构出具商标价值评估报告,并持该报告与相关材料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10、银行与商标注册人签订质押合同后,双方应在订立书面质押合同之日起15日内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手续;
11、执行借款合同;
12、借款人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基本情况报工商局备案。
依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出质的,出质人要与质权人签订质押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七十九条 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1、商标权质押贷款在法律上存在风险。以有形资产做担保进行贷款,只要资产没有灭失,对商业银行来说,收回贷款本金和利息的安全性较高。商标权属于无形资产,按照现行《商标法》规定,即使已经注册受到法律保护的商标,在有些情况下也会直接被商标局宣布撤销或注销,也可能由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这就会使商标失去法律效力而变得一文不值。《商标法》规定,商标权的有效期限是十年。该法规定,商标权利人未按法律规定时间申请续展的,商标即被注销而不受法律保护。
2、《商标法》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有关商标禁用规定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规定,属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驰名商标的;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申请商标注册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出现这四种情况,经商标所有人或利害关系人提出,商标评审委员会可以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法》规定,在商标使用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注册商标,在商标权利人未按商标局要求进行改正的情况下,商标局可以撤销注册商标。这些情形,会造成商标权利人的权利丧失,使商标失去担保价值作用,导致商业银行收回贷款的风险大幅度提高。
依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出质的,出质人要与质权人签订质押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以上便是知春路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商标权质押所需要的资料有哪些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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