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义乌驰名商标总数已达18件,占金华地区驰名商标总量(45件)的四成。
驰名商标的泛滥一度降低了它的社会认可度。再加上,一些获得驰名商标认定的企业纷纷将驰名商标用于各类商业宣传活动,也人为地赋予了驰名商标的荣誉功能。
对此,5月1日即将实施的新《商标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只有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及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人民法院在具体案件审理过程中才能认定驰名商标;同时,禁止生产、经营者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包装上和广告宣传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义乌市市场监管局商标广告监管科负责人表示,新《商标法》实施后,企业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若违反规定,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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