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商标法》5月1日起实施 声音商标纳入可申请范围。
从5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下称新《商标法》)将正式实施。新《商标法》删除了申请注册商标可视性的要求,增加了用声音等标志进行注册的内容,同时规定,禁止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广告宣传及其他商业活动等。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广告科有关负责人表示,申请注册商标的声音必须具备“显著性、制作性”两大特征。日常生活中的发动机轰鸣声、鸟鸣声、喇叭声,以及一些搞怪或易给人们造成不良感受的声音则很难注册成商标。
新《商标法》规定,如果一个企业先使用一个未注册商标,后有其他企业注册该商标,先使用该商标的企业仍然可以在原来的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该负责人表示,为了谋取高额转让费,此前很多人抢注商标,以后他们将很难再以此谋利,抢注商标的现象将大大减少。
进口奶粉新规5月1日起执行 近70个新西兰品牌或遭淘汰
国产奶粉行业风起云涌,兼并、重组频频发生。与此同时,对洋奶粉的整顿也在同步进行。记者从国家质检总局获悉,自今年4月1日起,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中文标签必须在入境前已直接印制在最小销售包装上,不得在境内加贴;5月1日起,未经注册的境外生产企业的婴幼儿配方奶粉不允许进口。业内人士指出,这意味着国内洋奶粉品牌数量将会大幅减少,多个在海外贴牌代加工的“假洋鬼子”或将消失。
保监会再为险资投资松绑 新规5月1日起实施
中国保监会网站4月18日公布了《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修订后的办法调整了保险资金运用比例,并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
具体看,新的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将第十六条修改为:“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从事保险资金运用应当符合中国保监会相关比例要求,具体规定由中国保监会另行制定。中国保监会可以根据情况调整保险资金运用的投资比例”。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5月1日起施行
5月1日起将施行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在加强社会救助资金监督管理方面作出了五项规定,一是政府安排的社会救助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二是对申请社会救助的对象,在申请流程和审核审批程序中,要进行所在村、社区的公示,保证对象审核、审定的准确性,资金使用的合理性;三是对现金发放采取严格的发放管理程序和监督程序,低保等社会救助资金一般是通过金融机构实行社会化发放,只有交通不便、偏远地方、没有设立金融机构的才是现金发放;四是对社会救助资金加强财政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保证社会救助资金不流失;五是设立对社会救助资金管理的责任追究,如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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