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创子公司宁波群志光电21日收到中国国家智慧财产权局就中国专利 ZL201611179077.5和ZL201720606454.2做出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宣告重庆惠科金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共同专利权人的两件专利均无效。至此,惠科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主张被宁波群志侵犯的五件中国专利全部被宣告无效。惠科在重庆法院的专利侵权诉讼因而失去权利主张基础,将被重庆法院责令撤诉或驳回起诉,该诉讼对群创光电并无任何财务上或营运上之风险或不利影响。董事长洪进扬表示,这是两岸智权专利判决的重要里程碑,激励国际企业大陆投资与智财保护兼顾的最佳宣示。想了解更多商标注册知识,或是其他知识产权方面的问题,欢迎关注知春路知识产权商标注册公司 我们有问必答!
群创于2018年2月12日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和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递状,指控重庆惠科金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合肥惠科金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合称惠科)及其经销商涉嫌17件专利侵权事实。惠科为混淆视听,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群创光电子公司宁波群志和佛山群志提起五件专利侵权诉讼,试图反制。然而惠科专利存在明显缺陷,涉诉五件专利发明性薄弱,其中四件是未经实质审查的实用新型专利。审查结果,其中两件专利被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当庭宣告无效,此为无效程序中较为罕见案例,彰显出?科并不真正拥有知识产权,甚至有滥用知识产权诉讼之嫌疑。
群创董事长洪进扬表示,群创于多国获得数千项专利,涵盖多面向高端技术、高品质专利布局,我们呼吁企业应该在尊重知识产权前提下公开公平竞争, 群创光电俱备充分的知识产权实力,确保客户免受知识产权滥诉行为干扰。(来源:中时电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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