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小编前两天才发布的案件快报 | “黄渤撤销‘黄渤’?来看看怎么回事!”吗?近日,北京知产法院又受理一件原告王某诉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黄渤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案。
争议商标原告于2017年5月12日在第33类“果酒(含酒精)”等商品上申请注册了第24107562号“黄渤酒庄”商标(以下简称争议商标),演员黄渤于2018年7月5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提出争议商标侵犯其姓名权等主张,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审理认为,争议商标的注册已构成“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之情形,决定对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现原告不服诉至北京知产法院。
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来源:知产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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