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标可不是随随便便都能标注的,一般是已经注册的商标才会打上R标,莫非网易云已经注册了“歌单”商标?
出于好奇,小编查询了中国商标网,发现了10件“歌单”商标,有9件都是网易云申请注册的。
最早是在2012年申请的,2014年、2019年陆续申请了好几件,涉及第9类( 电子出版物(可下载);动画片;计算机等)、第41类(出借书籍的图书馆;电子桌面排版;教育信息)和第42类(技术研究;计算机编程;计算机程序和数据的数据转换(非有形转换)等)。
一下子申请这么多“歌单”商标,QQ音乐、酷狗音乐这些友商同意吗?
没等友商发话,商标局就已经出手了!
据了解,网易云在2012年和2014年注册的6件“歌单”商标均遭到了“无效宣告”申请以及“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申请。2019年4月最新申请的“歌单”商标尚未核准注册。
“歌单”这种通用名称,能否注册成商标,其实还是有争议的。
商标注册一般要有显著性,此前阿迪达斯三道杠就是因为缺乏显著性被宣告无效,网易云音乐是否使“歌单”取得了显著特征呢?
就目前来看,在各大搜索引擎以“歌单”为关键词的搜索结果中,网易云音乐被提及的数量相较于几大竞争对手而言占据的优势还是颇为明显的。
在知乎等其他平台提到有关“歌单”的问题,也是围绕网易云音乐歌单展开的。
但这不代表“歌单”就是网易云音乐的专属
此前,在线音乐的巨头曾就“歌单”发起过一轮争夺,在版权大战初期,QQ音乐、网易云音乐为了争夺用户,互导歌单,如果网易云音乐真的注册“歌单”商标,恐怕QQ音乐不会同意的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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