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A(萨塔)公司凭着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在世界范围内喷涂设备行业内享有良好的声誉。不过SATA的品质保证引来了其他同行业经营者的企图搭“SATA”便车的不正当竞争的行为,浙江奥利达公司是其中一个。法院综合考虑判决浙江奥利达公司赔偿SATA(萨塔)公司经济损失50万元及合理支出6万元。
SATA(萨塔)公司是一家拥有110多年历史的喷涂设备生产的德国企业,凭着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在世界范围内喷涂设备行业内享有良好的声誉。SATA的品质保证赢得了消费者的喜爱,也引来了其他同行业经营者的企图搭“SATA”便车的不正当竞争的行为,浙江奥利达公司是其中一个。
SATA(萨塔)公司发现奥利达公司在生产经营中从事了大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1、在第三方平台网站上,对其喷枪产品进行展示宣传时标注了“SATA COPY”字样;2、在其经营的淘宝店铺介绍喷枪产品时,发表诋毁SATA产品的不实内容,如“SATA喷枪没有保修,维修费用高昂”“德国萨塔……这是对自身品质的不自信,更是对用户的不负责”等;3、在其官方网站和宣传册上使用了与SATA(萨塔)公司的产品宣传册上的一张员工宣传照片相同的图片;4、在其推广产品电子邮件中,自称其产品的外观、包装、型号、性能等与SATA公司相近;5、在其官网的源代码中使用众多“SATA”字符。针对上述行为,萨塔公司向北京市东城区法院提起了不正当竞争诉讼。
针对奥利达公司使用“SATA COPY”行为 ,东城法院认为 ,萨塔公司中国境内长期从事喷枪类产品的销售、宣传活动,大量证据显示在此过程中,将“SATA”或“萨塔”作为企业字号使用,已经具有相当的市场知名度,足以在相关公众中建立“SATA”与萨塔公司的对应关系,故“SATA”应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法条所称的“企业名称”。奥利达公司在第三方销售平台展示销售自己喷枪类产品时标注了“SATA”字样,虽然其后还有“COPY”字样,但是由于萨塔公司的英文企业字号“SATA”在相关行业的知名度较高,消费者更容易将注意力集中在“SATA”字样上;即使部分消费者注意到“COPY”,基于萨塔公司的知名度,仍容易使得相关消费者误认为奥利达公司与萨塔公司存在特定的关联关系或许可授权关系,奥利达公司销售的相关产品品质获得与萨塔公司的相应保障,会对消费者选购相关产品产生误导,从而获得不正当的竞争优势,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针对奥利达公司在其产品介绍时发表针对SATA产品的不实内容 ,东城法院认为 ,在已经清楚介绍了奥利达公司自身产品保修服务的情况下,不存在与萨塔公司产品进行比较之必要性和合理理由。而奥利达公司亦未举证证明其发布相关内容时核实了相关事实或者提供证据证明其宣传内容属实,因此无法认定其宣传内容系客观事实;就其中“对自身产品不自信”“对用户的不负责”的内容,则属于对于原告产品和商誉的主观评价,在没有确凿事实的基础上,尤其作为竞争对手,奥利达公司进行该种评价显然缺乏合理性,会使相关消费者对萨塔公司的商业信誉及其产品声誉产生负面评价,从而损害萨塔公司市场竞争优势,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针对奥利达公司使用萨塔公司宣传图片的行为 ,东城法院认为 ,奥利达公司在网站和宣传册确实使用了一幅与萨塔公司前期宣传一致的图片。但该图片主要内容为手持喷枪进行作业的男子形象,为该类产品宣传图片常规内容,无法证明与萨塔公司及其产品形成一一对应的关系,无法认定奥利达公司使用该图片的行为会引起相关消费者混淆误认,不构成不正当竞争。萨塔公司如认为奥利达使用行为侵害其关于图片的其他合法权益,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另行主张。
法院认为 ,根据在案证据,奥利达公司确实存在在其经营的官方网站源代码中使用“SATA”字样,以及在对外发送的商品宣传邮件中宣称其产品与萨塔公司产品质量相同而价格较低的行为。法院综合考虑原告的知名度、涉案侵权性质、持续时间、影响范围及主观过错程度等因素酌情予以确认,判决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及合理支出6万元。
康瑞律所代理萨塔公司上述案件。
目前,奥利达公司不服,提起上诉,该案处于二审审理中。
来源:IPRdaily 作者: 许艳 北京康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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