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商标注册申请 > 行业新闻 > 最高法终裁乔丹体育与乔丹商标纷争:未损害肖像权

最高法终裁乔丹体育与乔丹商标纷争:未损害肖像权

日期:2019-10-18 15:32:50      点击:

10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结乔丹公司商标争议案,判决其商标并未损害乔丹肖像权。乔丹体育于1991年注册“丹桥”商标,2000年将企业名称改名为乔丹体育。2012年,美国球星乔丹起诉乔丹体育侵犯其姓名权,请求注销其多项商标。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驳回其申请,乔丹提起行政诉讼,随后双方打了8年官司。最高法认为商标没有体现乔丹个人特征,不具有可识别性,不构成损害肖像权。如果喜欢知春路知识产权的文章,可以关注知春路知识产权中国商标查询库网,更多精彩的资讯等着您!

最高法终裁乔丹体育与乔丹商标纷争:未损害肖像权
最高法终裁乔丹体育与乔丹商标纷争:未损害肖像权
最高法终裁乔丹体育与乔丹商标纷争:未损害肖像权
最高法终裁乔丹体育与乔丹商标纷争:未损害肖像权

推荐阅读:

构成注册商标侵权必须满足哪些条件?

商标侵权如何投诉,商标侵权投诉需要哪些资料?

商标侵权怎么判刑?

哪些情况会构成商标侵权?

认定商标侵权要满足哪些条件?

商标侵权诉讼要经过哪些流程?

商标侵权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文来源:https://www.zhichunlu.cn/2019/hyxw_1018/2954.html

热门商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