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连海关在出境渠道查获一批涉嫌侵权“耐克”商标的运动鞋1042双;奢侈品名牌手表“劳力士”51块。如果喜欢知春路知识产权的文章,可以关注知春路知识产权中国商标网官网,更多精彩的资讯等着您!
大连海关相关负责人表示,海关机检查验关员在对一批拟出境至法国、美国、日本等国的邮件进行X光机查验时,发现大量邮包中的物品图像显示为运动鞋,结合商品类别、包装、目的国等因素判断,存在一定的侵权风险。现场查验关员遂将该批邮包逐一开包查验,发现邮包中的运动鞋做工粗糙,且均带有与“耐克钩形图”商标高度近似的标识,经现场清点,该批邮包共有1042双涉嫌侵权运动鞋。
邮局海关机检查验关员在对出境邮件进行X光机查验时,发现多个邮包中的物品为规则的金属类物品,现场查验关员凭经验判断这些物品高度疑似为手表。经现场逐一开包查验,发现这些邮包中的物品均为带有“ROLEX”商标的手表,共计51块,拟出境至德国、瑞典等国家。该批带有“ROLEX”商标手表虽然包装精美,但做工粗糙、质量较差,侵权特征明显,经初步判断,系侵权商品。
该负责人强调,这是大连邮局海关在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龙腾行动2019”开展以来查获的首起涉嫌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也是大连邮检口岸近年来现场单次查获的数量最多的一起涉及手表侵权案件,下一步将移交海关相关部门作进一步处置。
该负责人提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被没收的侵犯知识产权货物可以用于社会公益事业的,海关应当转交给有关公益机构用于社会公益事业;知识产权权利人有收购意愿的,海关可以有偿转让给知识产权权利人。被没收的侵犯知识产权货物无法用于社会公益事业且知识产权权利人无收购意愿的,海关可以在消除侵权特征后依法拍卖,但对进口假冒商标货物,除特殊情况外,不能仅清除货物上的商标标识即允许其进入商业渠道;侵权特征无法消除的,海关应当予以销毁。
大连海关在此提醒广大旅客,进出境邮递环节不是知识产权的法外之地,邮寄侵权物品进出境同样违法。根据《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出境的物品,超出自用、合理数量,并侵犯相关知识产权的,由海关按照侵权货物处理,当事人将面临没收侵权物品,并处货值30%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