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是没有年费,但需十年一次续展,续展有手续费。
《商标法》第三十九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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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
商标注册续展的情况同变更、转让一样,续展后也不换发注册证,同样只是发给一个证明。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续展申请的,商标局注销该注册商标。
同一个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续展与否,其注册证本身的记载内容是一样的,都超出了它的有效期。然而实际上却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法律状态,一个是有效的注册商标,另一个则因过期注销而无效。
商标续展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在商标注册有效期届满十年后的一段时间内,依法办理一定的手续,延长其注册商标有效期的制度。
商标注册申请成功后,只需要办理续展时候交纳费用,在正常有效期内时候没有任何费用的。当然还有一种情况是在正常时候期限内将商标专用权转移给另一个专利人,需要交纳商标转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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