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多类,顾名思义,就是申请人就同一商标在多类商品或服务上申请注册。这样只需要提出一份申请,此时审查员也只需要审查一份申请,授予一个商标注册(申请)号。更重要的是,一标多类注册可以更好的保护商标,也能让企业在未来开展业务的时候更方便。就是这样一种便利的举措,在国内却是不温不火,大多数人的第一选择还是只注册核心类别。这又是为什么呢?想了解更多商标注册知识,或是其他知识产权方面的问题,欢迎关注知春路知识产权商标查询我们有问必答!
首先是商标收费问题。钱永远是一个大难题,尽管注册费用已经一降再降,但真的要多类注册起来,依然是一笔很大的开销。
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大多会选择多类注册时给予一定优惠,如英国,商标申请官费首类200英镑,从第二类起每类50英镑。但在我们国家,不管申请几类,都是一类300元,并没有优惠。
其次是商标分割制度的局限性。我国现行《商标法》及实施条例,仅仅规定了在商标审查过程中对于有部分驳回的情形时才允许进行分割注册申请,并且没有规定分割具体的办理方法以及收费标准。
这种单一的分割制度并不能完全满足商标注册申请人的商标使用的需要,同时限制了商标注册人在今后商标转让、许可的自由,使得商标注册申请人无法灵活使用注册商标。因此建议商标局充分考虑注册申请人的需要,完善商标分割办法,以有利于商标的管理和使用。
最后,一标多类有可能会造成商标注册时的查询检索难度增加,延长审查时间,不利于商标注册前的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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