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具用品属于注册商标第16类办公用品1605办公、日用纸制品。
【1615类商标】办公或家庭用胶带或粘合剂
(一)
胶带分配器(办公用品)160003;
文具用胶带160036;
文具用密封化合物160057;
文具或家用谷朊胶160264;
文具或家用粘合剂(胶水)160265;
文具或家用胶条160266;
文具或家用胶带160267;
办公或家用淀粉浆糊(胶粘剂)160271;
文具或家用自粘胶带160274;
文具或家用胶160290;
文具或家用浆糊160290;
文具用或家用树胶(粘合剂)160311;
文具胶布160312;
文具用或家用鱼胶粘合剂160313;
(九十九)
文具或家用明胶胶水
备注
纸与1602,1603,1604,1605,1609第一、二自然段美似。
由于此类商标所需文件繁多。主要有申请书、转让和受让人身份证明文件、申请移转需提交的证明文件等。如果有外文的申请文还需要翻译机构签章的中文译本。因此可以委托专业的知识产权公司代理。如需要转让文具用品商标请联系知春路知识产权客服400-023-0033。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