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
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还有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申请的,期满后商标局将予以注销。商标局对商标续展注册申请审查后,核发商标续展证明,不再另发商标注册证,原商标注册证与商标续展证明一起使用。
申请续展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
续展的书件格式
续展的文件格式只有一种,即《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办理申请的三个步骤
(一)准备申请书件
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
(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1]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注册证复印件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字或者印刷。
2、每一件商标应提交续展注册申请书1份。
3、直接来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应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4、申请续展的商标为共有商标的,应以代表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二)提交申请书件
1、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的,申请书件准备就绪后,在商标注册大厅的受理窗口提交,由窗口的工作人员确认该申请书件是否合格。
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
(三)缴纳续展规费
续展费用取决于办理方式,不同的办理方式所需要的费用有所不同,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续展规费和代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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