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首次设立专利奖 省知识产权局局长王伟群解读专利奖励新政
近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黑龙江省专利奖奖励办法》(黑政办规〔2021〕16号,以下简称《奖励办法》)。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局长王伟群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黑龙江省专利奖的设立,填补了黑龙江省政府层面专利奖励的空白。将提升黑龙江省科技创新的整体能力和水平,有利于发挥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创业的支撑和保障作用,激发广大科技人员的发明创造活力。
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局长王伟群。
获奖项目将实现经济与社会效益双丰收
黑龙江省首次设立专利奖,可谓意义重大。王伟群介绍,本次黑龙江省设立专利奖将对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起到四个推动作用。
王伟群表示:“一是设立黑龙江省专利奖可以提升黑龙江省科技创新的整体能力和水平,有利于发挥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创业的支撑和保障作用,激发广大科技人员的发明创造活力,推动专利技术的实施和产业化,更好地调动创新主体的积极性;二是设立黑龙江省专利奖能够激励重点产业尽快实现核心技术和系统集成能力的突破,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提升省内企事业单位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三是设立黑龙江省专利奖能够使黑龙江省储备一批质量上乘的专利技术和产品,有利于黑龙江省参与中国专利奖的评选,提升黑龙江省在全国的科技创新位次;四是专利奖集质量和效益于一身,获奖项目可以实现经济与社会效益双丰收。通过设立省专利奖,对于增强黑龙江省核心技术价值、提高‘龙江智造’品牌影响力、促进相关产品销售收入快速增长具有直接作用。”
专利奖最高奖励30万元 填补黑龙江省政府层面专利奖励空白
在谈到《奖励办法》的出台背景时,王伟群表示:“黑龙江省专利奖,是经中央批准设立的。黑龙江省专利奖的设立,填补了黑龙江省政府层面专利奖励的空白,对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快高价值专利培育、促进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具有重要意义。”
王伟群表示,2020年10月21日,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关于黑龙江省申报项目的复函》(国评组函〔2020〕85号)明确,经中央批准,同意设立黑龙江省专利奖。主办单位为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周期为五年。表彰名额为省专利金奖10项、省专利银奖20项、省专利优秀奖40项。对金奖发放奖金30万元、对银奖发放奖金10万元、对优秀奖发放奖金5万元。
拟开展五方面工作 确保评选过程公开公正
《奖励办法》全面落实国家和黑龙江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要求,分为总则、评奖周期及奖项设置、评审组织、申报与推荐、自荐、评审标准及程序、异议及处理、授奖、附则共八章,二十六条规定。
王伟群介绍了《奖励办法》的主要特点:“一是关于奖项设置。为突出发明专利导向,体现专利质量高、技术先进性强、经济效益显著、社会效益突出的高价值发明专利在创新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和转化,在金奖、银奖、优秀奖中发明专利所占比重原则上不少于70%。二是关于评审组织。为加强对省专利奖奖励工作的组织领导,在评审组织上,黑龙江省政府设立黑龙江省专利奖奖励委员会,由省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和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相关部门成员担任,吸收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负责对省专利奖评审活动进行管理和指导。三是关于专利评价。为保证专利质量评价的客观公正,准确衡量专利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和文本质量,奖励委员会聘请包括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员在内的有关方面专家作为各专业评审组成员,按照国际专利分类法,区分技术领域和类别,对所有申报项目的专利质量进行分组评审。”
王伟群介绍,《奖励办法》正式印发执行后,为了确保《奖励办法》科学有序、公开公正地实施开展,拟开展五方面工作。
“一是提请黑龙江省政府设立省专利奖奖励委员会,明确奖励委员会组成和工作职责。二是根据《奖励办法》,制定《黑龙江省专利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制定要遵循公开公正原则,加强对专利奖励整个评选过程的管理和监督。同时扩大社会参与面,把高价值高质量的专利项目遴选出来。再就是突出专利奖励的质量导向,注重专利的技术先进性和经济社会效益。三是严格把控省专利奖的质量标准。黑龙江省专利奖的首次评选,充分发挥奖励委员会作用,加强对省专利奖评审活动进行管理和指导;充分发挥奖励办公室职能,完善细化评奖程序和规则;学习借鉴其他省份专利奖评奖工作的成型做法,加快推进相关工作落实,切实把首届专利奖评选工作组织好。四是在具体操作中加大惩戒的警示作用。加大对申报主体的诚信考察,特别是对剽窃、侵夺他人专利,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专利奖的,在撤销奖励,追回奖金的基础上,予以通报批评和相应的信用方面的惩戒措施。五是加大对奖项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专利奖励工作开展情况、获奖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让创新者得到尊重和褒奖,激发创新创业热情,催生更多更好的专利成果。”王伟群表示。(杨雪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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