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烟台福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商户举报,称好几家店铺名称侵犯了其注册商标专用权,要求查处。
福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当天即对辖区内的店铺商标进行排查,共发现6家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店铺。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当事人悬挂含有相关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字样的门头招牌,且无法提供使用该注册商标的授权书或使用许可协议,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构成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福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予以罚款。该案是执法人员对侵权行为的严肃处理,也是市场监管部门为市场发展保驾护航履职尽责的体现。
福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呼吁广大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要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同时也要增强自身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发现涉嫌侵权的行为,要学会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责任南京:马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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