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陕西省知识产权局获悉:陕西省知识产权局日前和陕西省公安厅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协作配合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加快构建陕西省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优势互补的运行机制,合力推进陕西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意见》明确,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和陕西省公安厅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协作配合,包括情况交流、专业支撑、线索移交、法律研究、宣传培训和国际交流等事项;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刑事司法顺畅衔接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执法资源,形成执法合力。
《意见》指出,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公安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需要核实注册商标信息、专利法律状态、地理标志相关信息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予以协助。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在执法工作中,对于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应及时向同级公安机关移交,同时将涉案物品,以及与案件有关的其他材料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立即对移交案件进行审查,并作出立案或者不立案决定。
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和陕西省公安厅将定期组织开展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督导检查,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加强对重大案件的督办工作;联合开展知识产权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进院所、进校园等普法教育活动,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来源:陕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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