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诉“好太太”专利侵权,并分别赔偿50万元
因认为好太太电器(中国)有限公司(下称好太太公司)生产的两款吸油烟机涉嫌侵犯其外观设计专利权,佛山市顺德区美的洗涤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下称美的公司)将好太太公司起诉至法院。近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好太太公司的两款产品均构成侵权,判令其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美的公司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共计36万元。
美的公司与好太太公司均为我国厨卫电器领域颇具知名度的企业。美的公司发现,在电商平台销售的型号为CXW-300-D998、CXW-300-D908的好太太(Haotaitai)牌吸油烟机,涉嫌侵犯其拥有的专利号为ZL201930621598.X的外观设计专利权,美的公司遂将好太太公司起诉至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停止侵权,并分别赔偿50万元。
好太太公司并不认同美的公司的指控,其认为被诉侵权设计与涉案专利有明显区别,不相同不近似,不构成侵权,并且被诉侵权产品吸油烟机系答辩人委托案外人中山市朴岩电器有限公司(下称朴岩公司)生产,朴岩公司就被诉侵权设计申请了外观设计专利,好太太公司不具有侵权故意,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法院在受理该案后,安排两案合并开庭审理。法院认为,该案为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涉案专利处于合法有效状态,依法应受到法律保护,且双方对好太太公司许诺销售和销售了被诉侵权产品的事实无争议。
经将被诉侵权设计与涉案专利设计进行比对,两者虽有区别,但其区别属于局部的细微差异,该差异不足以导致二者在整体视觉效果上的实质性差异。以一般消费者的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通过整体观察、综合判断,应认定二者构成近似。综上,应认定被诉侵权设计落入美的公司涉案专利权保护范围。
法院认为,美的公司该案取证时间发生在2020年,好太太公司的证据显示其自2021年委托案外人朴岩公司生产吸油烟机产品。好太太公司证据与该案被诉侵权产品没有关联性,不能支持其举证目的。涉案产品及包装物、随附物上均显著标示好太太公司是产品的制造商、品牌所有人,好太太公司辩称并非产品制造商的观点不能成立,依法应认定好太太公司实施了制造涉案侵权产品的行为。
关于赔偿数额,法院根据涉案专利价值、好太太公司侵权情节、美的公司该案及关联案件维权实际支出等因素,酌情确定好太太公司赔偿美的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36万元。
综上法院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中国知识产权报就该案联系原被告双方,美的公司厨热事业部知识产权负责人表示,美的公司在吸油烟机领域坚持自主创新,并注重知识产权保护,对任何模仿和抄袭行为都会坚决维权。好太太公司一审代理人则拒绝了此次采访。
据悉,好太太公司已就一审判决结果提起上诉。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我国厨房电器领域发展迅猛,市场规模快速扩大,市场消费需求不断升级,成为行业发展的机遇。行业内企业应抓住机遇,积极创新,同时做好知识产权布局,维护自身权益。
北京市维诗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安进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此案快速便捷地解决了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在外观设计逐步成为一种较为普遍的知识产权争议类型的大背景下,此类案件体现了知识产权权利人以外观设计专利进行市场竞争的积极主动意识,对相关企业具有借鉴意义。(赵瑞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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