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上午,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了解到,经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研究同意,今年9月,由海口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发起设立海口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打通行政执法、仲裁调解、司法保护等环节,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推进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的构建。
据介绍,海口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的纠纷为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发生的知识产权权益纠纷及合同纠纷。根据当事人自愿原则,纠纷发生地、当事人所在地、双方当事人合意选定,均可作为受理依据。
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已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法院委托人民调解的除外;当事人已向仲裁机构提起仲裁;当事人已向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提起投诉,但知识产权行政部门委托人民调解的除外;当事人拒绝调解;法院或仲裁机构已对该纠纷做出裁判;依法只能由专门机关管辖处理的,或法律、法规禁止采用人民调解方式解决;其他不宜由知识产权纠纷调委会调解。这7种情形不属于海口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范围。
据悉,海口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开展本辖区内的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接受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监督管理和海口市司法局业务指导,定期报告有关工作情况;负责制定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工作制度、标准和流程;负责受理各级法院委派、委托,行政机关委托或当事人申请,调解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纠纷;负责开展知识产权调解咨询、宣传与培训;负责研究总结各类知识产权纠纷特点和调解经验,形成并宣传典型案例;负责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的卷宗整理、数据统计和上报工作;负责其他与调解知识产权纠纷相关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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