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珠海市知识产权局)获悉,《珠海市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近日印发。《办法》对多个知识产权项目进行资助,值得一提的是,取得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且在珠海市连续工作并缴纳珠海社保满一年的人员,可以获得2000元奖励。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尊重、保护知识产权已经成为中国社会的强大共识。《办法》以推动建设知识产权强市为目标,参考了原《珠海市专利促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体例构建体系,共5章29条,明确了一般资助、专项资助的标准以及资金的监督管理方式,进一步加大对全市创新企业、个人的支持力度,更好地发挥专利促进专项资金对珠海市知识产权事业的促进和引领作用。
增加人才激励机制
值得一提的是,《办法》增加对知识产权人才的激励机制。《办法》显示,取得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且在本市连续工作并缴纳珠海社保满一年的人员,可以获得2000元奖励;取得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且在本市连续从事知识产权工作并缴纳珠海社保满5年的人员,可以获得10000元奖励;在珠海市依法登记注册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或企业,新培养或引进具有专利代理师执业资格或中高级知识产权专业职称、且在职并连续工作服务一年以上,对机构可按专利代理师5000元/人、中级职称10000元/人、高级职称20000元/人标准给予资助。同一人的同一职称只资助一次。
据悉,知识产权的高质量发展,需要高质量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来支撑。企业作为高质量专利的源头,企业知识产权人才队伍的水平和稳定性直接关系到珠海市高价值专利的产出和创新保护。但是,据企业普遍反映,长期以来,珠海企业知识产权人才薪资水平较低,企业留不住人才,给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带来极大困难。因此,《办法》增加对知识产权人员人才队伍的奖励,对知识产权人才数量和质量将有较大的积极推动作用。
这项鼓励措施与现有的人才激励政策不同,是对基层知识产权从业人员的奖励,与“英才计划”对高端人才的奖励形成互补。
加大高价值品牌的奖励措施
《办法》将资助资金的来源和分配方式分为一般资助和专项资助,突出高价值发展导向。如严格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规定,全面取消专利申请阶段资助并下调授权发明专利的资助标准,包括:取消PCT申请阶段的专利资助;下调国内国外(含境外)发明专利的资助标准并设定兜底原则,即,各级各类资助总额不超过官方规定费用的50%;设置高质量品牌的资助,包括驰名商标、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和地理标志产品的资助规定,鼓励培育更多更优的品牌。同时,在专项资助中,专门安排了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方向,主要用于支持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知识产权助力科创企业上市培育、专利标准化等。除了专利资助,《办法》增加了高价值品牌(集体商标、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的资助内容。
据悉,珠海市现有商标有效注册量109883件,全省排名第八,拥有的中国驰名商标15件,集体商标14件,驰名商标和集体商标的含金量高,市场效应广,获授权难度大。最近获批的集体商标“珠海手信”来说,就历时5年多才拿到授权,非常艰难。地理标志产品及商标也是推动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目前珠海市仅有1个地理标志产品“白蕉海鲈”,数量在全省地级市中最后,但就是这个产品带动了斗门1600户致富,2020年年产值达28.3亿元,形成规模效应。为做好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和地理标志产品标志的培育工作,《办法》参考广州、深圳做法,增加了对高价值品牌的奖励措施。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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