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就盛趣游戏(原盛大游戏)旗下《传奇》IP的相关权益作出终审裁判,进一步明确了盛趣游戏和亚拓士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拓士公司)合法享有《传奇》IP的各项权益。
在本次最高法的5份终审裁判中,最高法驳回娱美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娱美德公司)、株式会社传奇IP(以下简称传奇IP)的全部诉讼请求,确认亚拓士公司与蓝沙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沙公司)于2017年6月30日签署的《传奇》游戏续约协议合法有效。同时,最高法认为关于原审法院认定亚拓士公司、蓝沙公司签订《续展协议》的行为侵害了娱美德公司、传奇IP就《传奇》游戏软件享有的共有著作权有误,在判决中予以纠正,即亚拓士公司与蓝沙公司不构成侵权,无需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消除影响等侵权责任。此外,最高法作出对娱美德公司、传奇IP非法授权的相关权利和效力的终审裁判,认定娱美德公司引入新的授权主体侵害了亚拓士公司的合法权益,亚拓士公司阻止娱美德公司新增授权的理由正当。
2001年,韩国网络游戏《传奇》由盛趣游戏引进中国,经过二十年运营与推广,《传奇》已成为中国市场上具有持续影响力的网络文化IP之一。2020年9月伽马数据发布《传奇IP影响力报告》显示,《传奇》整体IP价值已经超过千亿,创造流水超过900亿元,累计注册用户超过6亿,相关产品每年能带来百亿元以上流水。
2017年6月30日,亚拓士公司与蓝沙公司签署《传奇》游戏续约协议。2018年1月23日,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曾作出裁决,亚拓士公司与蓝沙公司签署的《传奇》游戏续约协议合法有效。娱美德公司以该协议侵犯其权利为由,在国内多地法院发起诉讼,同时在国内大范围进行授权。
以上最高法相关终审裁判预计短期内将对蓝沙公司、亚拓士公司与娱美德公司和传奇IP之间在中国市场的数年纠纷的解决起到标杆与示范作用,预计将有望进一步减少甚至终结《传奇》IP在中国司法领域的各种纠纷与不确定性。随着最高法对蓝沙公司和亚拓士公司在中国市场对《传奇》IP权利的进一步确认,未来将加强针对《传奇》IP维权与全方位发展经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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