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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商标近似的标准是什么呢?

日期:2021-09-08 16:46:00      点击:

在实际中,我们知道商标代表着企业或公司产品的一个商业性的标签,然后可以根据产品的属性等特征来去区分的,然而,商标近似而导致的纠纷时有发生。那么判断商标近似的标准是什么呢?这方面的知识很多人不太了解,接下来就由知春路网小编为您整理阶段判断商标近似的标准是什么呢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判断商标近似的标准是什么呢?

判定商标近似的方法

主要包括分离比较法,隔离观察法,要部比较法等三种主要方法。

所谓分离比较法指的是运用比较的方式,将两个不同的商标,按各个部分分开进行比较。如果大部分相似或者较大差别就为近似商标。

所谓隔离观察法,有的是将两种不同的商标进行隔离,通过不同时间和地点以及不同的消费体验,对不同的商标加以区分。如果在观众中存在不同区域的地方,对箱标有相同的感官就为近似商标。

所谓要部比较法,顾名思义,就是选取两个不同商标的主要部分,看看能不能够引起公众的污染,如果公众混淆两个不同商标的主要部分,就因为这两个商标为相似商标。

1、一个汉字与另一个汉字。

由同一个汉字组成的商标,不论采用何种字体,都会被认定为近似商标;如果仅仅是读音相同,字形与含义均不同,一般消费者可以区分开来,不会判定为近似商标,如“善”与“扇”; 如果字形、读音均极其近似,即使含义有所不同,消费者从直观上来说很难区分开来,也会被认定为近似商标,如“扇”与“煽”; 两商标字形虽然不近似,但含义相同,应判为近似商标,如“朕”与“孤”。

2、一个汉字与两个汉字

在一个汉字前添加修饰词,如“大”、“小”“新”、“旧”、“老”、“少”、“幺”、“干”等,应该判为近似商标,如“帅”与“大帅”、“少帅”、 “老帅”,“妹”与“小妹”、“幺妹”,“人”与“新人”、“旧人”,“妈”与“干妈”;但是添加“金”、“银”等字,目前还没有一个定论是否应该判为近 似商标,但就目前审查情况来看,如果在先商标确实表示一种真实存在的事物,那么添加修饰词后并没有改变商标本身的含义,应该判为近似,如“龙”与“金 龙”、“火龙”,“兽”与“兽王”。但如果在先商标并不是表明某种特定事物,那么两个商标均有其特定含义,且从字形和读音来看有较大差别,应该不会给消费 者造成混淆,故不应被认定为近似商标,如“保”与“保长”

3、两个汉字与两个汉字。

两个商标汉字完全相同,排列顺序不同,无论是左右排列、前后排列、上下排列都视为近似商标。如“标面”与“面标”,“嫔鸥”与“鸥嫔”;两商标读音相同,但只有一个字相同,另外一个字字形与含义均完全不同,一般不视为近似商标,如“科-龙”与“科隆”、“创客”与“创克”;两个商标读音相同,一个字相 同,另外一个字字形相近,一般会判为近似商标,如“发达”与“发大”;不同的汉字虽然字形完全不同,但含义相同,当它们分别与相同的汉字搭配的时候,就构 成近似,如“一佳”与“一嘉”。

总之,判定两个商标是否构成近似最主要的是看商标的“形”、“音”、“意”是否构成近似、是否会引起消费者的误认和混淆。

二、商标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商标侵权行为的构成通常包括以下要件:

1、造成损害后果或即将发生损害后果,即侵权行为给商标权人已经造成损害或者即将造成损害,可表现为产品销量下降,利益的减少或者商标信誉降低等。

2、行为违法性,即行为人未经许可,也没有其他法律依据而客观上行使商标权人依法所享有的权利。

3、损害后果与违法行为有因果关系,即损害后果是由违法行为直接造成的。

4、主观上的状态,包括有过错和无过错两种。

三、商标侵犯向工商局哪个部门投诉?

工商局商标管理处或者工商分局商标广告合同管理科投诉。有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以上就是由知春路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判断商标近似的标准是什么呢的相关内容,我们从中了解到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来处理,可以维护自身的和合法权益,保护利益不受到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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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zhichunlu.cn/2021/sbzcwt_0908/59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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