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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_商标法的在先申请原则?

日期:2021-04-14 16:53:14      点击:

要知道,正因为商标可以让如此多的消费者信任和信赖,所以企业拥有一个专属于自己的商标就显得尤其重要,在此之前,我们要了解到商标注册的基本原则以及怎样注册的,了解商标法才能更有保障的保护自己的商标,接下来,由知春路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商标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_商标法的在先申请原则?的相关信息以供参考。

 

一、商标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1、申请在先原则申请在先原则又称注册在先原则,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申请在先的商标,其申请人可获得商标专用权,在后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如果是同一天申请,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同日使用或均未使用的,申请人之间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各申请人抽签决定。我国商标法在坚持申请在先原则的同时,还强调使用在先的正当性,防止不正当的抢注行为。商标法第31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2、自愿注册原则自愿注册原则是指商标使用人是否申请商标注册取决于自己的意愿。在自愿注册原则下,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未经注册的商标,可以在生产服务中使用,但其使用人不享有专用权,无权禁止他人在同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但驰名商标除外。另有强制注册原则和使用在先原则。

3、强制注册原则实行自愿注册原则的同时,我国规定了在极少数商品上使用的商标实行强制注册原则,作为对自愿注册原则的补充。目前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只有烟草制品,包括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使用未注册商标的烟草制品,禁止生产和销售。

4、使用在先原则在使用申请在先原则无法判定的情况下采用使用在先原则根据《商标法》第二十九条:“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此原则在遇到与商标权类似的其他知识产权的权利(如:专利权、著作权)相冲突时,往往起到重要的决定作用。

5、商标分开注册原则商标分开注册原则主要是指组合商标中的中文、英文、拼音、图形等元素单独进行申请原则。这主要是由中国商标总局的注册审核原则决定的。国家实行的是商标的各类元素分开单独审查的原则,也就是中文、英文、拼音、图形等分别审查,其中任意一部分审核不通过将整个商标退回重新递交申请。

二、注册商标的好处

1、从国家法律上来说,注册商标可以保护自己的商标不受侵犯,不被他人使用,可以维护商品的信誉和形象。

2、另外,注册了的商标不仅可以增强消费者的认同感,还可以增强企业自身维护品牌价值的信念,提升品牌形象,在国际市场上拓展市场。

3、注册商标,表明了商品的独属性,在全国乃至世界,只有拥有这一商标的企业才可以使用,任何其他的企业不能擅自使用。这就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企业商标不受侵犯,保护了品牌的价值不受盗取。

4、注册商标,还可以形成一种独特的品牌形象,在任何地方,只要看到这样的商标。就能让消费者联想起这一产品,创造一定的市场认同感。

5、注册商标,可以以此为契机,进行国际贸易,拥有一定的国际认同,进而形成一定的国际地位。

6、注册商标之后,如果以后不再使用这一商标,可以转让,可以抵押。

三、商标注册的流程

商标查询(2天内)→申请文件准备(3天内)→提交申请(2天内)→缴纳商标注册费用→商标形式审查(1个月)→下发商标受理通知书→商标实质审查(12个月)→商标公告(3个月)→颁发商标证书。(商标实质审查期9个月。)

综上,是知春路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标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的有关信息,现在各个国家都很重视商标法的设定,商标取名是件简单又复杂的问题,一不小心就容易取错名,被驳回事小,要是吃到官司就得不偿失了。其实注册商标的原则往往不止上述的四种,还有传播、联想、故事等原则。最后,如您对上述仍有疑问,可以知春路网律师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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