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郑州靓茶餐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及其第一分公司与蜜雪冰城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侵害商标权纠纷二审判决书公开。
文书显示,原告蜜雪冰城公司诉称,蜜粉儿是其对粉丝的爱称,靓茶公司在茶、饮料、咖啡等使用“蜜粉儿”商标,构成商标侵权。靓茶公司称,其早于蜜雪冰城申请“MF蜜粉儿”商标,且顾客不会联想到蜜雪冰城的“蜜粉儿”商标上。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靓茶公司申请的商标为第43类(核定使用范围为餐厅、饭店等),并不包括涉案产品(盛装杯体、吸管、包装袋等),且不能证明其在先使用的商标具有了一定的影响,故靓茶公司侵犯了蜜雪冰城公司商标专用权,判决赔偿4.7万元。靓茶公司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认为,一审法院判决并无不当,因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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