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冬奥会的成功举办,赞助方安踏可谓是最大赢家。要说安踏的起始之路,不可谓说不励志,至少在众多的品牌中,其是发展相对较为快速的。查询到的信息显示,安踏集团是一家专门从事设计、生产、销售运动鞋服、配饰等运动装备的综合性、多品牌的体育用品集团。
经过近30年的发展,安踏集团已经从一家传统的民营企业转型成为具有现代化治理结构和国际竞争能力的公众公司。从2015年起,安踏集团一直是中国最大的体育用品集团。这样的发展不由得引来了很多人的艳羡目光,除此之外,也有企业对安踏的商标动手了。
似乎市场中很多的企业都会本着借鉴的意思光明正大使用近似商标,从而获得消费者更多的关注。殊不知这样的行为,要是再过界一些就有可能形成商标侵权,给企业自身造成困境。
近日,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结的一起涉“安踏”商标的侵权案件中,便对此类不规范使用商标行为予以规制,判决侵权方停止侵权并赔偿安踏(中国)有限公司50万元。
其实要说起安踏品牌这一路走来,商标注册可是一点都没有落下,早在1990年04月10日,安踏就申请注册了第547903号、第25类“安踏”商标。而安踏真正成立是在1991年。这意味着安踏还在创业准备阶段就已经开始准备商标了,足以见安踏超前的商标品牌保护意识。
而这件商标侵权的起因则是,王某分别于2013年和2014年在广东省开设了东莞市天矛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与东莞市纤伽服装有限公。
企查查资料显示,天矛体育纤伽服装经营范围为“产销:体育用品、服装”,纤伽服装经营范围为“销售:服装、鞋、袜、帽、领带、皮带、皮具、体育用品、化妆品、针织品、纺织品、电脑配件、数码产品、办公设备、文化用品、日用品、工艺礼品、玩具、家用电器”。
2019年,王某在商标局提交了多件“天矛 T-MAO”商标申请,涉及国际分类18类皮革皮具、24类布料床单、25类服装鞋帽、27类地毯席垫、28类健身器材。
本次涉及侵权的商标正是第25类“T-MAO”图文商标,该商标被王某授权给自己名下的天矛体育和纤伽服装两家公司使用。两家公司还在电商平台开设网店“天矛运动专营店”,售卖其生产的标有“T-MAO”商标的服饰。
随后安踏注意到,“T-MAO”服装在设计上没有对“T-MAO”图文商标进行规范使用,而是在服装的显著位置使用了与安踏公司申请注册的第6541035号、第5604927号的25类相似的图形商标,涉嫌侵犯其商标专用权。
安踏公司收集到了相关证据,将王某及两家涉事公司上诉至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要求其赔偿100万元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被告两公司生产销售的被控侵权的标识与“T-MAO”图文商标在弧度、方向、粗细、大小等方面均做了改变,将图案进行突出,文字占比有所减小,与安踏涉案商标在隔离状态下进行比对后,法院认为两者图形相似,容易导致相关公众混淆。
最后判定王某及两家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安踏公司2万元。
一审判决出炉后,双方均不服判决,上诉至东莞中院。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安踏公司提交的证据保全公证书有效,认定天矛体育和纤伽服装销售量及获利较大。综合考虑安踏公司涉案商标通过广告宣传、赞助冬奥会等重大体育赛事获得较高知名度,最终,法院将赔偿额由2万元提升为50万元。
可见商标保护意识是在企业成立之前就应该有的,而尽管如此,随着企业被越来越多的人知道这件商标,也会有越多的企业模仿这件商标。侵权的事情是难免的,但是在商标使用的过程中,企业还可以进行商标监测对周围的近似商标有一定的把握,从而也是能够及时保护自己的并得到一定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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