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两高报告提到,司法须努力追求实质公正,不能止于形式合法。这个提法切中时弊,对司法实践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全国人大代表、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招启柏说,当前,一些不以使用为目的商标抢注现象日渐增多。遭遇商标抢注的企业想要注册被抢注的商标,往往需要经过行政审查和司法诉讼。法院在审理此类商标案件中要做好行政审查和司法审判的衔接,才能达到实质公正的效果。
招启柏说,他在履职过程中发现,遭遇商标抢注的企业一方面要向行政部门申请对引证商标(已被抢注的商标)采取撤销、异议、无效宣告等移除措施,另一方面要通过法院开展诉讼争取商标的注册使用权。由于申请商标被驳回在前,因此,在很多情况下,抢注引证商标往往无法在申请商标行政诉讼的一审、二审,甚至是二审判决生效后的六个月内被彻底移除,给企业造成损失。
招启柏建议,法院在审理因存在抢注的引证商标被驳回的申请商标诉讼时,要做好商标案件行政审查和司法审判的衔接,待抢注的引证商标诉讼程序结束后再进行审理,防止程序空转、人为制造案源、加剧案多人少矛盾,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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