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贝甜”居然不是商标
曾遭遇维权尴尬
文|高万鹏
商标没注册下来的企业,
居然成功告赢了有注册商标的企业,
还被判应得150万赔偿。
这是怎么回事?
“巴黎贝甜”因为带“巴黎”这个城市名,不符合中国的商标注册条件,结果被人抢注了“芭黎贝甜”商标,长期恶意滋扰,开口要价1000万。
日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认定“巴黎贝甜”属于未注册的驰名商标,后者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和侵权,立即停止使用包含“芭黎贝甜”的企业名称并变更登记名称,刊登声明赔礼道歉并消除影响,赔偿150万元。
商标尴尬
因为带地名 “巴黎贝甜”没法注册商标
巴黎贝甜,
不是法国品牌,
而是一个来自韩国的面包店品牌。
“巴黎贝甜”品牌,来源于韩国株式会社巴黎克鲁瓦桑,在韩国开有数千家面包店。2004年,巴黎克鲁瓦桑株式会社在上海开了第一家“PARIS BAGUETTE”面包店,中文名称为“巴黎贝甜”。
巴黎克鲁瓦桑株式会社在中国成立了艾丝碧西投资有限公司,后者获得“巴黎贝甜”、“PARIS BAGUETTE”商标独占使用权,并负责统一管理运营。
“巴黎贝甜”在《我的名字是金三顺》、《非诚勿扰》、《我的青春谁做主》等影视节目都有露出。在《非诚勿扰》中,冯小刚用一组镜头展开了“三无伪海归秦奋”的征婚之路,秦奋在“巴黎贝甜”面包店中写下了“你要想找一帅哥就别来了,你要想找一钱包就别见了……有意者电联,非诚勿扰”这一金句。
经过多年发展,“巴黎贝甜”品牌在中国得到众多消费者认可。但很少有人知道,“巴黎贝甜”在中国是长期没有注册下来商标的。
这是因为“巴黎贝甜”品牌名称含“巴黎”,根据商标法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
被人盯上
长期被滋扰 电话中要价1000万
一个叫金某的人发现了“巴黎贝甜”的软肋。
2014年7月至2015年10月,金某分四次注册了“芭黎贝甜”和“BARISBAGUETTE”商标,之后又通过其注册的北京芭黎贝甜公司先后注册包括“巴黎贝甜”“芭黎贝甜”“SPC”“BARISBAGUETTE”“巴梨贝甜”“巴里贝甜”“芭黎焙甜”等96个商标。
金某注册商标后,没有实际经营行为。他开设“顶级商标转让网”对商标进行转卖,或直接用醒目的巴黎贝甜(PARISBAGUETTE)商标在网站、公众号上“招商加盟”:“开一家巴黎贝甜只需几万元,就能快速立店”“全国招商”“来自韩国服务中国”。而其网站留言、公众号账号主体则写的是“北京芭黎贝甜公司”。
“芭黎贝甜”不仅打着“巴黎贝甜”的旗号招商,还主动联系了“巴黎贝甜”实际经营方艾丝碧西公司。
艾丝碧西公司取证的录音显示,金某在电话中向艾丝碧西公司要价1000万,并称:“我的公司北京芭黎贝甜公司下面的商标权全部转过去,只要把公司变更法人就可以了。我的律师跟我说如果这个走到诉讼的话我将有80%的胜算。我们是现在力量不够,也不正式才无法进行面包事业。我把这个商标卖给任何人也许都能够收到最少几百万吧……”
被艾丝碧西公司拒绝后,金某、北京芭黎贝甜公司开始通过举报、起诉逼艾丝碧西公司就范。
这些做法包括:在全国范围内向行政机关投诉,到法院起诉;向艾丝碧西公司及其商业合作伙伴发送“商标侵权警告函”甚至直接上门打扰,影响干扰艾丝碧西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拓展;向媒体、会计师事务所和其他机构发送“商标侵权警告函”,向腾讯公司投诉请求关闭艾丝碧西公司微信公众号等。
为了“施加压力”,金某甚至曾联系过韩国驻中国大使馆等。
仅2018年1月至2018年7月,金某方面向全国各地的市场监管部门投诉84起,还以消费者名义投诉58起。
维权反击
法院认定不正当竞争
判“芭黎贝甜”改名
“巴黎贝甜”方面开始反击,起诉了金某和芭黎贝甜公司,要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停止使用包含“芭黎贝甜”的企业名称,变更后的企业名称也不得包含与“巴黎贝甜”近似的文字,停止使用和“巴黎贝甜”、“PARISBAGUETTE”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判令金某、芭黎贝甜公司因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和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连带赔偿经济损失600万元,因商标侵权行为连带赔偿经济损失300万元,支付原告为制止侵权、不正当竞争支付的合理费用106万余元,刊登道歉声明以消除影响。
法院审理后认定,原告提交的大量证据可以证明,“巴黎贝甜”和“PARISBAGUETTE”商标从2003年起在中国境内实际使用中,从店铺网点数量和分布、宣传广告、媒体报道、荣誉奖项等方面相关证据看,已经在快餐服务尤其是“蛋糕、甜点”快餐服务中具有极高知名度,达到了家喻户晓,构成未注册的驰名商标。
法院认为,被告针对原告公司的一系列举报、起诉行为,以围绕原告公司的未注册驰名商标申请注册大量商标为前提,以高价转让为目的,以形式上合法的“组合拳”,影响原告正常经营、威胁品牌商誉,并将其拖入纠纷。
法院认定,被告主观上具有明显恶意,获取明显高于市场交易价格的目的,具有不正当性,客观也上使得原告商誉可能受损、经营受到影响等损害,侵犯了原告未注册驰名商标权益,构成不正当竞争。
判决书显示,金某及其关联公司不仅注册了与“巴黎贝甜”近似的近百个商标,还注册了其他1700多枚商标,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对韩国一些知名品牌的复制、抄袭、摹仿和翻译,金某对该行为未能作出合理解释,具有恶意,有悖于诚实信用原则。
2022年1月10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立即停止使用包含“芭黎贝甜”的企业名称并变更登记名称,在报纸上刊登声明赔礼道歉和消除影响,赔偿150万元。
2022年2月7日,案件进入首次执行。记者通过企查查发现,2022年1月26日即终审判决后不久,北京芭黎贝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已经更名。但这个名字一听就有些“不服气”:它叫“北京坚到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类似的事情,其实在国外也发生过。2006年,王致和集团在德国注册商标被告知,德国欧凯公司已将“王致和”注册,与德国欧凯公司协商未果后,王致和集团在德国对欧凯公司提起诉讼,追讨商标权。
就此,北京福和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楠表示,商标是保护品牌最有效的手段之一,在“傍名牌”、“恶意抢注”等行为屡屡发生的当今,企业理应采取“市场未动,商标先行”的策略,在品牌进入市场前提前做好商标布局。
“进入一个外国市场,确实可能会出现因不了解该国法律,而导致进入后发现商标无法注册的尴尬,给一些人带来可乘之机。但实际上,如果在进入外国市场之前,企业提前进行法律专业咨询,充分了解该国在知产方面的法律规定,类似的尴尬和困境,或许就能提前作出预案和解决方案,提早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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