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加快北京商标注册速度,在遭遇异议之后,需要及时的做出回应。最好是在申请注册商标之前,就做好查询工作,力求避免所申请注册商标遭遇异议。
《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商标注册遵循在先申请原则,因此在申请注册商标前,需要做好商标查询工作,以避免申请注册商标和其它在先申请的商标相同或类似。如果因为商标相同或近似而被驳回复审,将会严重迟滞商标注册时间。
《商标法》第十条规定:关于国家标志、名称,军队标志,国际组织标志,红十字等标志;带有民族歧视性、欺骗性的,有害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及存在扩大宣传和产生不良影响的,有关县级以上地名及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能作为商标。第十一条规定:商品或服务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叙述商品或服务特点的标志、以及缺乏显著性的标志,也不能申请为商标。
在申请注册商标时,需要选择符合《商标法》规定的商标名字和标志。如果所选商标名字或标志缺乏显著性,或者违背《商标法》相关规定,商标申请将会遭遇漫长的审查期,甚至被直接驳回
。
针对组合商标,商标局会审查组合商标中的每一个构成要素,因而组合商标审查速度相对较慢,需要经历较长的审查期;此外,如果组合商标中任何一个构成要素不符合《商标法》相关规定,组合商标申请都会被驳回,也就无法成功注册。
相对而言,单一注册商标,商标局只需审理单一要素,因此审查速度较快,商标注册所耗时间较短。分开注册的商标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组成在一起使用。
组合商标注册速度较慢,使用时需要整体使用;分开注册商标速度更快,可以灵活组合在一起使用。
商标注册申请需要经过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初步审定公告、注册公告、商标评审阶段。在每一个阶段,所申请的商标都有可能遭受商标异议。在遭遇异议之后,如果没有及时的拿出相应的证据,所申请注册商标就会被驳回,不予注册。
因此,想要加快商标注册速度,在遭遇异议之后,需要及时的做出回应。最好是在申请注册商标之前,就做好查询工作,力求避免所申请注册商标遭遇异议。
商标注册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有时会严重的迟滞商标注册速度。因此想要加快商标注册成功的速度,就需要降低这种不确定性。申请商标注册之前做好查询工作,合理选择商标名字或标志,选择分开注册商标,积极回应商标异议都能降低商标注册中的不确定性,进而提高商标注册速度。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