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销合同与无效合同的区别
(一) 二者产生的原因不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及乘人之危、欺诈胁迫且不危害利益;而合同无效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
(二) 认定程序的启动不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中,是撤销权人决定是否变更、撤销合同,其他机关、团体、个人都无权干预;而合同无效中,人民法院和仲裁机关有主动干预权。
(三)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并非当然无效,其在未被撤销前是有效的;而合同无效当然无效、自始无效,且不能变更。
(四) 对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期限,超过行使期限,合同有效,不得行使撤销权;而合同无效,则不存在期限的限制。
推荐阅读:
5606人阅读
国家企业信用公示信息系统山西入口(企业信息公示年报流程)3911人阅读
如何查询商标注册情况(注册商标名称查询详细步骤)2540人阅读
广州红盾网企业信息查询系统入口(红盾网企业信息查询流程)1974人阅读
国家企业信用公示信息系统湖北入口(工商年报公示流程)1662人阅读
内蒙古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公示系统入口(企业公示年报流程)1553人阅读
辽宁省企业信用公示信息系统入口(工商年检具体操作步骤)1413人阅读
员工工资超过5000怎么扣税(5000以上扣税标准税率表)1386人阅读
食品经营许可证网上申请登录入口(山东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系统操作流程)1197人阅读
国家企业信用公示信息系统四川入口(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填报流程)1143人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