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知产百科 > 文章正文

有限合伙企业和普通合伙企业的区别(有限合伙企业成立条件要求)

日期:2023-03-17 14:49:48      点击:

有限合伙企业与普通合伙企业的区别是什么?其实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是不同的。

有限合伙企业的成立条件要求:

1、对合伙人的要求: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必须是2人以上;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由2个以上50个以下的合伙人设立,至少有一个普通合伙人,如果全部是有限合伙人的时候,有限合伙人应当解散。

普通合伙企业的要求:

普通合伙人不能是国企、上市公司、公益性单位团体,但是对有限合伙人没有限制。

有限合伙企业与普通合伙企业的区别

2、出资方式不相同:普通合伙人可以用劳务出资,但是有限合伙人不能用劳务出资。

3、执行合伙事务不同: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不能执行合伙事务,由普通合伙人执行;普通合伙企业的全体合伙人有可以执行合伙事务。

4、利润分配:普通合伙企业不能约定将部分或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可以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如果未约定的,不得将部分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

5、合伙人能否与本企业交易:普通合伙企业可以约定,如果无约定的,需经过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才行;有限合伙企业可以约定能否与本企业进行交易,如果无约定的,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企业进行交易,不需要经过其他合伙人同意。

6、合伙人能否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普通合伙人禁止与本企业从事相竞争的业务;有限合伙企业可以约定能否从事与本企业从事向竞争的业务,如果无约定的,有限合伙人可以从事相竞争业务,并且无需经过其他合伙人同意。

7、合伙人企业财产份额的出质:普通合伙人将其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无需约定;有限合伙企业可以对出质有约定,如果无约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财产份额出质,不需要其他合伙人同意。

8、合伙人将其财产份额对外转让:有限合伙人对外转让财产由合伙协议约定;普通合伙人对外转让有约定看约定,无约定的需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对外转让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9、当日退伙原因:有限合伙人丧失民事能力和丧失偿债能力不必退伙;而普通合伙人丧失民事能力和丧失偿债能力为当日退伙。

10、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的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推荐阅读:

本文来源:https://www.zhichunlu.cn/baike/10127.html

热门商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