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公积转增资本要交税吗?今天继续为大家分享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如何交税以及与其相关的一些规定。
资本公积转增资本税务处理案例
2019年,甲和乙一起投资成立了A有限公司,甲投资了100万,乙投资了300万,按照两人的实际投资金额确认持股比例,甲持股25%,乙持股75%。由于市场行情不错,公司业绩蒸蒸日上,A公司需要资金快速扩张,抢占市场。
因此,2020年丙决定投资1000万入股,三人协商约定,为了不过分稀释原股东的股权和决策权,丙投资的1000万中仅100万计入股本,其余900万计入资本公积,甲、乙、丙三人的持股比例分别为20%、60%和20%,乙仍然是大股东,主要负责公司的运营和决策。
2021年,A公司决定使用900万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那么甲、乙、丙三人是否需要交税呢,以及如何交税呢?
根据相关规定,加强企业转增注册资本和股本管理,对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和除股票溢价发行外的其他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和股本的,要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依据现行政策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文件规定很明确,除股票溢价发行外的其他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和股本的,应当按照股息红利所得缴纳20%的个税,本案例中的A公司的资本公积不是上市发行股票形成的,而且股权溢价形成的,应当缴纳个税,但甲、乙、丙三人都需要交吗?
对于甲、乙来说,缴纳个税可以理解,毕竟增加了两人的股权计税基础,以后转让股权时,可以按照转增股本后的实收资本确定计税基础,因此,考虑到公平原则,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这部分就需要在前期转增时进行缴纳,否则存在漏税的情况。
但是对于丙来说,这部分股本本来就是丙出资的,现在换了个科目,一分钱没拿到,还要倒贴20%的个税,很亏呀!因此,在实务中,对于丙这样实际投钱的新股东,是免征个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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