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途换了公司个税怎么算?由于税务部门为了保障纳税人的隐私信息,不会将原来单位的工资情况告诉给新单位,所以每个单位都是按照各自发的工资数额履行扣缴申报义务。这就会出现一个问题,原单位在累计预扣法下累计的各个项目,新公司就不适用了,累计预扣将重新计算,也就是说更换工作单位后个税重新计算,当纳税人的工资达到一定程度时,就会出现“欠税”的情况。
举个例子来看
假设小明一直在甲公司任职,每月工资20000元,社保公积金扣除3000元;
税改后,享受住房租金扣除1500元;
2019年4月底小明离职,同时5月份跳槽到乙公司,工资和扣除项目与原单位一样,也是当月工资下月发。
2019年度,小明在甲公司扣款缴税总计2730元:
1月份:
(20000-5000-3000-1500)×3% =315元;
2 月份:
(20000×2-5000×2-3000×2-1500×2)×3%-315 =315元;
3 月份:
(20000×3-5000×3-3000×3-1500×3)×3%-630 =315元;
4月份:
(20000×4-5000×4-3000×4-1500×4)×10%-2520-945 =735元;
5月份:
(20000×5-5000×5-3000×5-1500×5)×10%-2520-1680=1050元;
2019年度,小明在乙公司扣缴税款总计为4830元:
6月份:
(20000-5000-3000-1500)×3% =315元;
7月份:
(20000×2-5000×2-3000×2-1500×2)×3%-315 =315元;
8月份:
(20000×3-5000×3-3000×3-1500×3)×3%-630 =315元;
9月份:
(20000×4-5000×4-3000×4-1500×4)×10%-2520-945 =735元;
10月份:
(20000×5-5000×5-3000×5-1500×5)×10%-2520-1680=1050元;
11月份:
(20000×6-5000×6-3000×6-1500×6)×10%-2520-2730 =1050元;
12月份:
(20000×7-5000×7-3000×7-1500×7)×10%-2520-3780=1050元;】
小明2019年度,在甲乙两家公司扣缴个税共计7560元。
综合计算:
假设小明除了工资之外,无其他收入收得,我们将两家公司的工资综合起来计算,小明2019年应纳税所得额应为:
(20000×12-3000×12-1500×12-60000)=1260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
126000×10%-2520=10080元;
可以算出小明在2019年少交了10080-7560=2520元的个税。
这是由于4月份时,小明在甲公司的累计收入已经出现了税率跳级,去到乙公司之后,工资不再继续累计计算,所以个税又从低税率3%开始计算,所以就出现了“欠税”的情况。
这种情况,小明年终时需要汇算清缴,到时候补上所“欠”的税款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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