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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逾期未退还的包装物押金收入的账务处理(逾期未归还包装物押金分录)

日期:2023-03-17 14:51:45      点击:

其他收入的会计处理,下面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的账务处理为例:

所谓‘逾期未返还’,是指在买卖双方合同或书面约定的收回包装物、返还押金的期限内,不返还的押金。根据税法的相关规定,

“期限内”一年之内,经主管税务部门核准,包装物押金确认为收入的期限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一)企业销售货物向对方收取包装物押金

收取包装物押金应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退回押金时作相反会计分录。

(二)逾期未归还包装物押金的处理及分录

但对逾期未退回包装物押金的处理,既涉及包装物出租、出借等不同的经营业务,又涉及会计制度和税法两者的不同要求。因此,这一会计事项的会计核算就显得比较复杂,成为会计实务中的一个难点。

1、在不同情况下没收逾期未退回包装物的押金所使用的会计科目不同,没收逾期未退回包装物的押金,按税法规定应视同销售计算相关税费,计入其他业务收入或冲减企业的销售费用或计入营业外收入。

应用举例:甲企业销售一批商品给乙企业,收取该商品的包装物押金11300元。这批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不考虑不消费税和不考虑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因素,则会计处理为:

收到押金:借:银行存款11300元

贷:其他应付款--存入保证金11300元。

包装物逾期未退回:则没收的包装物押金应分别下列三种情况进行账务处理:

(1)没收出租包装物的押金。出租包装物是企业附带经营的一项以收抵支业务,其收入包括租金收入和没收押金的净收入。没收出租包装物的押金扣除应交增值税后的余额作为其他业务收入,会计处理为:

借:其他应付款--存入保证金11300元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00元

其他业务收入10000元。

2)没收出借包装物的押金。出借包装物没有收入,是企业的一种促销手段,所发生的费用作为企业的销售费用处理。没收出借包装物的押金扣除应交增值税后的余额作冲减营业费用处理,会计处理为:

借:其他应付款--存入保证金11300元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00元

销售费用10000元。

(3)没收随商品出售的包装物加收的押金。此种情况只适用于经批准实行加收包装物押金办法的特定包装物,如水泥袋等。随同商品出售后需要回收的包装物,因其价值已包括在商品价款中,购货方已经支付了,所以没收的加收押金实质上是一种额外收入。因此,没收随商品出售的包装物加收的押金扣除应交增值税后的余额作为营业外收入,会计处理为:

借:其他应付款--存入保证金11700元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元,营业外收入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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