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小规模企业免税销售额
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2年4月1日至12月31日的,方可适用免税政策。小规模纳税人在连续12个月(按季纳税,则为连续4个季度)的累计应税销售额(含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超过500万的情况下按政策规定需登记为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由此可知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是不超过
增值税小规模企业2022年税收优惠政策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04小规模纳税人哪些收入不免税?
原适用适用5%征收率的收入不免税,5%征收率的收入主要包括:
1、小规模纳税人出售自己建造或者取得的不动产;
2、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3、小规模纳税人出租(经营租赁)其取得的房地产;
4、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选择差额纳税;
5、提供安全保护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选择差额纳税。
也就是说,对于有5%业务的小规模纳税人,月度15万(或季度45万)的优惠政策还是适用的,月度销售额不超过15万(或季度不超过45万)情况下,5%业务的部分仍然享受免税政策,如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票,应按相关政策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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