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知产百科 > 文章正文

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关系(总分公司有哪些核算形式)

日期:2023-03-17 15:29:03      点击:

一、什么是总公司,什么是分公司呢?

总公司又称本公司,通常先于分公司而设立。总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管辖公司全部组织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总机构。分公司指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具有法律上和经济上的独立地位,设立程序简单。

二、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关系是什么呢?

1.,总公司在公司内部管辖系统中,处于领导、支配地位。而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总公司,我们可以把分公司类比为一个人,分公司则是我们身体的一个部分,比如手),分公司通常以总公司的名称后面加上第几分公司来命名。

2.总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而分公司不具企业法人资格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和资产,并分公司是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分公司签订合同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在营业执照核准的范围内从事的经营活动是合法有效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如果经过总公司的授权或追认,也有效。比如:总公司可以独立与客户签订商业合同,且风险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而分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合同,其民事责任也由总公司承担,恶意合同除外。

三、总分公司有哪些核算形式?

总分公司的核算形式分为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两种。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可以自己单独设置账套、开设银行账户、配备独立的会计机构进行全面核算单独编制预算和计算盈亏,纳税申报时由分公司按本身进行账务处理,向税务机关纳税申报,有很大的自主权。非独立核算又称报账制,把本单位业务经营有关的日常业务资料,逐日或定期报送总公司由总公司进行核算,不单独计算盈亏,只记录几个主要指标进行简单核算。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不能自己报税而是把分公司整理税务数据,纳税申报时将纳入总公司,由总公司汇总后统一向税务机关纳税申报,没有自主权。

推荐阅读:

本文来源:https://www.zhichunlu.cn/baike/13159.html

热门商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