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总账科目余额填列 | 如递延所得税资产、实收资本等项目。有些项目应根据几个总账科目的期末余额计算填列。如“货币资金”项目; |
(2)根据有关明细科目余额计算填列 | 未分配利润:根据“利润分配”科目中“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余额填列; |
(3)根据总账科目和明细科目余额分析计算填列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应当根据债权投资、长期待摊费用等科目分析填列;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应当根据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科目分析填列; |
(4)根据有关科目减去其备抵科目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 长期应收款按减去未实现融资收益、坏账准备、一年内到期的金额后填列; |
(5)综合运用上述方法 | “存货”项目,应根据“材料采购”、“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委托代销商品”、“生产成本”、“受托代销商品”等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数,减去“受托代销商品款”、“存货跌价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净额填列。采用计划成本核算或售价核算的企业,还应按加或减材料成本差异、商品进销差价后的金额填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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