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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公安局交的保释金能退吗现在( 公安局交的保释金会退还么?)

日期:2023-03-30 09:42:31      点击:

取保候审保证金可以退吗?

如果符合保释金退还条件,执行机关会及时返还的。

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如果没有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未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没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执行刑罚的同时,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

执行机关应当及时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其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如果没有依法退还的,被取保候审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退还申请,要求退还。

交纳规定

1.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应当以能够约束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不妨碍、不逃避刑事诉讼活动为原则。

2.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3.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较高数额保证金的,应当经地、市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4.保证金必须在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时一次性交纳。

5.保证金由犯罪嫌疑人或者其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单位向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专户交纳。

注:严禁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截留、坐支、挪用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侵吞保证金。

6.公安机关在通知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时,应当告知其必须遵守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以及违反规定应当承担的后果,并在《取保候审决定书》上注明。

7.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其违法行为的情节,决定没收保证金的一部或者全部,并且区别情形,责令其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变更为监视居住、提请人民检察院予以逮捕。

其他规定

1.决定没收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没收保证金决定书》。决定没收保证金数额的审批权限,与决定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数额的审批权限相同。

2.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在七日以内向犯罪嫌疑人宣读,并责令其在《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字或者盖章。

3.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公安机关应当在七日以内将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向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单位宣读,并要求其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单位的负责人在《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字或者盖章。其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单位负责人拒绝签字或者盖章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上注明。

4.公安机关决定没收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后,应当及时通知指定银行将没收的保证金,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上交国库。

5.犯罪嫌疑人对没收保证金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一次。

6.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的三十日以内作出复议决定。上级公安机关复议后,决定撤销或者变更没收保证金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

7.责令犯罪嫌疑人重新交纳保证金的,依照本规定关于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的程序办理。

交的保释金会退还吗

当名人惹上麻烦,被捕之后,新闻报道的他们的天价 保释 金往往会成为人们热议的焦点。那么这些缴纳保释金会返还吗?一般来说,缴纳 保证金 之后,嫌疑人没有做出什么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的,是可以申请归还之前缴纳的保释金的。保释金在我们国家又叫保证金,关于它的用途简单来讲,就是当 犯罪嫌疑人 被警察抓走之后,在没有被法院最终定罪前,可以先缴纳一笔保释金,用于解除对犯罪嫌疑人的部分人身自由的限制。 具体来讲,犯罪嫌疑人在 取保候审 时期没有以下行为的,可以退还保释金。 首先,犯罪嫌疑人不得随意地离开现居住地,除非在特殊情况获得了相关机关的批准。是因为保释金只是换来了部分的人身自由,而不是全部人身自由,犯罪嫌疑人是不能想去哪就去哪地。第二,在被传讯的时候必须及时积极协助办理案件、协助案件的侦查,不得拖延。第三,犯罪嫌疑人不可以用任何方式妨碍案件的 证人 为案件作证,不得威胁或者贿赂相关证人。 最后,犯罪嫌疑人不得销毁相关的 证据 ,不能伪造、变造相关证据,更不能和其他的犯罪嫌疑人在私下串供,“统一口径”。如果犯罪嫌疑人在保释的有以上行为之一的,就不能退还保释金。 一般来说,保释金的最低数额为一千元,但是会根据其他的情况再确定最终保释金的具体数额。而要是在保释期间有违反规定的行为或者发现漏罪、再犯新罪的话,就有很大的可能被撤销保释,然后收监。

取保候审交的保证金可以退吗

可以。遵守取保候审义务的,期满应当退还给当事人。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

1、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

2、决定退还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退还保证金决定书》。

3、公安机关决定退还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后,应当在解除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同时,通知指定的银行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并责令犯罪嫌疑人在《退还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字或者盖章。因此,如果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取保候审的保证金都是应当退还的。由于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一,各地公安司法机关收取的保证金数额也可能不一样。并且案件的性质不同、社会危害程度不同,所需要缴纳的保证金数额也是不一样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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