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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代理,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代理

日期:2023-04-07 15:41:51      点击:

近期,我们通过和一些粉丝的接触发现,依旧有不少人对于浙江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代理的问题不是很清楚,虽然我们在之前也有分享过类似的文章,但本着为粉丝解疑答惑的服务宗旨,我们今天会连同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代理的问题一并解答,毕竟这些问题也是大家很关心的。我们也希望本篇文章对你有所帮助。接下来就跟随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

代办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收费多少?

一般来说要看具体的情况哈,看你企业是否有专利等。

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很多的好处,其中有一个最主要的就是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减免10%,即企业所得税从25%减少到15%计算10%,可不要小看这10%。

假设某企业年度税前利润1000万元;

非高新技术企业上缴税额:1000*25%=250万;

高新技术企业上缴税额:1000*15%=150万。

该企业一年可节省所得税100万,三年节省300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三年,所以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3年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一个公司的年收入是基本在增长的上涨的,所以随着三年下来第一年公司可能是省100万,但三年下来有可能是省掉500万的税收。

服务费用另外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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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高企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做?多久能做下来?对公司有什么好处?

高新技术企业是企业发展路上的一个必备资质,也是国字号证书里相对亲民且知名度、认可度最高的一种.随着经济发展,民营企业数量猛增,国家对自主研发、创新的企业扶持力度加大,高新技术企业的数量也随之增多,还没认定高新的企业,先来了解高新申报条件吧

1、企业成立年限

企业成立一年以上

申报前至少有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完整的会计年度是指1月1日到12月31日).例如,2018年成立的企业,2020年可以申报, 2019年是它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2、知识产权

高新申报的一个硬性条件

不具备知识产权的企业不能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符合申报条件的知识产权如下:

1、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对企业知识产权情况采用的是分类评价方式,其中: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按Ⅰ类评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按Ⅱ类评价.其中Ⅰ类知识产权在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可以重复使用,而按Ⅱ类评价的知识产权在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仅限使用一次.

2、知识产权权属人应是申请高新认定的企业.

3、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存续期内,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只能由一个权属人在申请时使用.有些企业,专利等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人是发明人、工程师或者企业法人企业老板等,这种情况必须要把专利转让、授权给企业本身,才有效.

4、知识产权须在中国境内授权或审批审定(由中国知识产权局颁发授权的),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不支持通过享有五年以上的全球范围内独占许可权利的方式取得知识产权.不支持在外国或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获得的知识产权.

5、在申请认定时专利的有效性以企业申请认定前获得授权证书或授权通知书并能提供缴费收据为准;如果拿到了授权通知书并且交了登记费和相应的年费,但还没拿到证书的,也可以用于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3、研发人员

研发科技人员占总职工数比例不低于10%

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企业职工总数包括企业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在职人员可以通过企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费来鉴别,兼职、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183天以上.当然,职工总数的统计要将科技人员包括在内,企业科技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管理和提供直接服务的人员.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明确规定了统计研发人员方法:

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科技人员数均按照全年月平均数计算方式,

月平均数=(月初数+月末数)÷2

全年月平均数=全年各月平均数之和÷12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4、近三年研发费用

按照上年度销售额确定研发费用比例

【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

上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三年研发费占三年销售收入之比不低于5%;

上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和2亿元(含2亿元)间:三年研发费占三年销售收入之比不低于4%;

上年销售收入2亿元:三年研发费占三年销售收入之比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销售收入为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之和.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按照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口径计算.

研发费用的归集范围:包括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及长期待摊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费用、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和其他费用,并且其他费用由不得超过研究开发总费用的10%调整为20%,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论证、评审、鉴定、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会议费、差旅费、通讯费等其他费用所占比例有所提高.

5、高新技术产品收入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比例不低于60%

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分为两大类,主要是指企业通过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取得的产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对企业取得上述收入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应属于《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其中,技术性收入包括:

(1)技术转让收入:指企业技术创新成果通过技术贸易、技术转让所获得的收入;

(2)技术服务收入:指企业利用自己的人力、物力和数据系统等为社会和本企业外的用户提供技术资料、技术咨询与市场评估、工程技术项目设计、数据处理、测试分析及其他类型的服务所获得的收入;

(3)接受委托研究开发收入:指企业承担社会各方面委托研究开发、中间试验及新产品开发所获得的收入. 对总收入进行了界定,总收入是指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收入总额与不征税收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称《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称《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新的工作指引删减了技术性收入中的技术承包收入.

企业应正确计算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由具有资质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或鉴证.

6、高新技术领域

核心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企业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高新认定的八大领域:电子信息 、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 高技术服务业 、新能源及节能、 资源与环境 、先进制造业与自动化.

企业选择领域难题:

企业的怎么选择领域,一般建议根据企业选择自己的主营业或者服务选择,企业主营软件开发或销售,这属于电子信息.

企业有跨领域的产品或服务,选择收入60%以上的作为重点领域,高新技术行业并没有限定企业不可以跨领域,很多企业是互联网行业,但还做着其他行业的产品或服务,因此要根据企业最终收入,选择收入占企业收入60%以上的行业作为重点领域.

如果无法归入前七大领域,根据情况可以归入先进制造业与自动化.

相信很多人对高新技术企业都不陌生,那么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到底有哪些好处?

1、税收减免

认定后的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由原来的25%降为15%,相当于在原来基础上降低了40%.

2、科研经费支持和财政拨款

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凭批准文件和证书可以办理享受国家、省、市有关优惠政策(如享受市级对新认定高企60万元补贴,重新认定高企20万元补贴,科技创新券补贴;浙江省新认定高企最高60万元补贴,培育库企业享受5万元补贴),更容易获得国家、省、市各级的科研经费支持、财政拨款和企业研发费用扣除(如申请重大科技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支持,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高新技术企业称号将会是众多项目申报的一个基本门槛(如申请市级技术/研发中心、实验室).

3、国家级的资质认证招牌

高新技术企业是一个难得的国家级的资质认证,对依靠科技立身的企业更是不可或缺的硬招牌,其品牌影响力不次于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免检产品.

4、提升企业品牌形象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到底有啥用?

经高新认定的企业,能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提供有力的资质,极大地提升企业品牌形象,无论是广告宣传还是产品招投标工程,都将有非常大的帮助.

5、促进企业科技转型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是一项引导政策,目的是引导企业调整产业结构,走自持续主创新创新的发展道路,激发企业自主创新的热情,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6、提高企业市场价值

证明企业在本领域中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高端技术开发能力,有利于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是企业投标时的重要条件.

7、提高企业资本价值

高新技术企业是吸引地方政府、行业组织对企业实施优惠政策和资金扶持的重要条件,也更具有吸引风险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的实力,从而推动企业快速投入到产业化经营中去.

8、更有利于融资和上市

高新技术企业更容易获得投资商的青睐,它也是上市的基本条件之一.

9、更有利于吸引人才

人才都愿意去更好的平台发展,而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之后,会更容易吸引高端人才和核心人才的加入.

目前杭州地区的高新技术企业有哪些优惠政策,如何办理?

一、杭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和奖励政策,具体如下:

1.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均可享受减免15%的税收优惠

  2.浙江省各地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金额如下表:

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复审

(一)企业申请程序

1.注册登记。新申请认定的企业登录高新技术认定管理工作网(国家网网址:),按要求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并选择属地设杭州高新区高企认定办作为注册机构,同时应与该认定机构联系并确认完成注册程序。认定机构办公室完成企业身份确认并将用户名和密码告知企业。待杭州高新区高企认定办核实并确认注册完成后,方可进行填报、上传和打印等工作。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提交材料。企业根据获得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按要求填写并通过网络系统上传至认定机构。

3.“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工作网”提交材料。企业登录“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工作网”(浙江省网网址:),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系统,填写企业自评表,并按要求上传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扫描件),复审企业还需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A4幅面扫描件);

(2)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的证明;

(3)经具有资质并符合《工作指引》规定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和能说明中介机构符合《工作指引》规定相关鉴证条件的证明材料;

(4)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提交的审计报告必须包含附注(附注中的管理费用应列明细);

(5)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包括所有权和使用权同属申请企业的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协议、生产批文,成果转化列表,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

(6)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二)高新区(滨江)形式审查程序

当地科技、财政和税务部门对辖区内的申请认定或复审企业申报材料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逐条进行形式审查(审查要点参考附件)。审查采用网上和书面材料相结合方式,登录“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工作网”填写部门审查意见,各地高企认定办填写形式综合意见表,并打印盖好章后上交省认定办。

(三)书面材料编制要求

1.申请企业按照《认定办法》及《工作指引》有关要求,如实填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申请书》并与其他申报材料合订成册。全套汇总申报材料应顺序逐页编制页码,每份申报材料应提供材料总目录和相应的页码范围,装订成册上报一份交地方认定办存档。

2.材料装订顺序为:

A.总目录;

B.《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申请书》;

C.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D.其他证明材料。按照《认定办法》第十条规定的6项认定条件,归类顺序编排。

3.申请材料内容要与网络提交内容一致,申请材料有关要求如下:

(1)申请认定或复审企业必须如实填写申请书的各项内容,有关财务方面的数据必须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专项审计报告相一致。

(2)“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部分,应按项目进行填写,一个项目填写一张,项目包括各级政府部门立项的科技项目和企业内部已进行研发的项目。每个项目须填上技术领域,并在“核心技术及创新点”栏中填上该项目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相对应的最具体的领域和文字描述。

(3)“上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情况”部分,应按上年度申请认定或复审企业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项数进行填写,每个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填写一张;多个系列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可按系列产品填写,每个系列产品填写一张表格;每个高新技术产品(服务)须填写其所属的技术领域,并在“关键技术及主要技术指标”栏里填上该产品(服务)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相对应的最具体的领域和文字描述。填报的关键技术应是对高新技术产品技术指标和产品竞争力起主要作用的核心技术。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与企业近3年内获得的自主知识产权应有关联,并在“产品(服务)获得知识产权情况”栏里逐一简要说明并标示出相关知识产权名称、编号及其证明材料所在页码。

(4)“近3年内获得的自主知识产权汇总表”部分,应正确反映申请认定或复审企业拥有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与其主要产品(服务)和研究开发项目之间的对应关系。

申请认定企业须提供近3年内获得且未来3年仍有效的知识产权权属证明和知识产权法律状态的时效证明材料,从非本企业转让受让的知识产权须提供经国家知识产权局等权威部门提供的备案证明材料。以独占许可方式拥有的知识产权需签订独占许可协议,并在协议中必须明确许可范围为全球独占许可。

(5)“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的证明”部分,人员统计以上年度年底统计数字为准。各地认定办负责对人员比例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6)“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专项审计报告”部分,中介机构必须在企业按研发项目单独建账的基础上进行专项审计;对企业未按研发项目单独建账仍进行专项审计,其出具的审计报告不予认可,并按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的规定进行处理。审计报告必须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总体情况、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和服务收入明细、近三年的研究开发投入总体情况和按年度分项目分经费科目的研究开发费用明细等内容。实际经营年限不足三年的申请认定企业按实际经营年限进行审计。

企业在提交审计报告的同时,须附上说明出具审计报告的中介机构符合《工作指引》规定相关鉴证条件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主要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在职职工名册、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当地高企认定办负责对中介机构资质和信用情况进行审核。

(7)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情况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和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鉴证等审计情况可以集中在同一个审计报告中。

(8)企业财务报告部分,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等已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仍然有效,不需要重新鉴证。但各种报告(包括企业年度纳税申报表)之间存在矛盾的,按无效处理。

(四)企业申报时间

2015年6月15日前企业须完成以下材料的申报。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书面材料一正一副(共两份),报送至高新区科技局(滨江区江南大道89号钱塘春晓大厦海归之家604室);

2、完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国家网()和浙江省网()的网络上报;

3、将附件1、2、3电子文档填写完成后发送至邮箱:hzxkjj@163.co

(五) 高新区认定办审核申报时间

6月15日—7月15日:杭州高新区高企认定办完成企业材料的形式审核及税务入户审核,完成形式审查综合意见的填写,并上报浙江省高企认定办。

二、高新技术企业更名

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更名的企业,需按照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1年5月发布的《高新技术企业更名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国科火字〔2011〕123号)(省科技厅网站“通知通告”栏2011年5月16日转发)要求,完成更名的网络和纸质上报流程。纸质材料中的《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书》经属地科技、财政、税务各部门加盖公章并由该认定办将全套材料一式两份连同《申请书》电子版报送我办。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实行随时受理、定期审批的制度。参加2015年复审又涉及更名的高新技术企业,需先完成更名程序,再参加复审。

申报企业要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将按照《认定办法》的相关规定取消资格,且今后5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的认定申请。

上述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网络操作有关事项请仔细阅读“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工作网”()使用说明书。

杭州高新区科技局联系人、联系电话:

俞凯华 87702208,王佳蓓 87795817 87703294

滨江区国税局联系人及电话:方顺清 86628609

滨江区地税分局联系人及电话:林径平 56689571

滨江区财政局联系人及电话:徐待 87760020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

第一条 为实施国务院批准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结合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开发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第三条 浙江省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科委)是开发区内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主管机关,负责监督本办法的实施。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具体办理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审批事宜。第四条 根据国家科委划定的高新技术范围,我省主要发展以下高新技术:

(一)微电子科学和电子信息技术。

(二)生命科学和生物工程技术。

(三)材料科学和新材料技术。

(四)光电子科学和光机电一体化技术。

(五)能源科学和新能源、高效节能技术。

(六)生态科学和环境保护技术。

(七)医学科学和生物医学工程。

(八)其它在传统产业基础上应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本高新技术范围及产品细目,由省科委根据国家科委划定的范围和国内外高新技术发展方向,以及浙江省的具体情况进行补充和修订,并定期发布。第五条 高新技术企业是知识密集、技术密集的经济实体。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必须具备下列各项条件:

(一)从事本办法第四条规定范围内一种或多种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业务。单纯的商业经营除外。

(二)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三)企业的负责人是熟悉本企业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的科技人员,并且是本企业的专职人员。

(四)具有大专(或相当助理工程师职称)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以上;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数的百分之十以上。

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生产或服务的劳动密集型高新技术企业,具有大专(或相当助理工程师职称)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以上。

(五)有十万元以上资金,并有与其业务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六)兴办的高新技术企业有与其业务规模相适应的人员,最少不得少于八人。

(七)用于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应占本企业每年总收入的百分之三以上。

(八)高新技术企业的总收入,一般由技术性收入、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一般技术产品销售收入和技术性相关贸易收入组成。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性收入与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的总和应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以上。

技术性收入是指由高新技术企业进行的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入股、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工程设计和承包、技术出口、引进技术消化吸收以及中试产品的收入。

(九)有明确的企业章程和严格的技术、财务管理制度。

(十)企业的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第六条 兴办高新技术企业的申请、认定和审批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兴办高新技术企业须向管委会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交有关文件和资料。

(二)管委会负责对提交的申请文件、资料进行核实,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报省科委。

(三)省科委根据本办法第四、第五条规定组织审查、认定。

(四)省科委根据审查和认定结果,批准并发给《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由管委会发布批准进区文件。第七条 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凭高新技术企业的批准进区文件和证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企业登记手续。

批准后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开发区有关优惠政策。第八条 管委会会同财税、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每年按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条件,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考核,对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取消其资格,并不得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各项优惠政策规定。第九条 列为高新技术产品的期限一般为五年以内,技术周期较长的高新技术产品经批准可延长至七年。第十条 高新技术企业变更经营范围、合并、分立、转业、迁移或歇业的,须经管委会审批,并向工商行政管理、税务等部门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

管委会将批准认定、变更的情况及时报送企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第十一条 开发区内按国家规定全部核减行政事业费、实行经济自立的全民所有制科研单位,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条件的,经管委会核定,可转为高新技术企业。其他所有制性质的科研单位可参照办理,但必须继续完成国家下达的科研任务。

浙江科技厅《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是什么

哥们,这是一项国家政策,是给中小企业减轻负担的同时,也是一个门槛——想要获得政府扶持就必须有它(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明白了吗?

1)税收优惠

企业所得税减免40%;

对企业研发费用,按50%加计扣除或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一个纳税年度内,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减少所得税缴纳;

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外税;

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实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免征关税;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按50-75%征收。

2) 资本价值

企业在创业板融资上市的必要条件;

吸引地方政府、行业组织对企业的政策和资金扶持的必要条件;

有利于吸引风险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的介入,推动企业进入产业化扩张。

3) 市场价值

有利于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证明企业在技术水平至少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

拥有对产业和行业有影响、带动作用的关键技术、关键创新产品;

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高端技术开发能力、前沿技术领域竞争力;

做为投标所需要的必要条件,以及壁垒竞争对手的合法手段。

4) 品牌价值

说明企业有较好的潜在经济效益、有望形成新兴产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项目;

说明企业是国家重点支持的具有高成长性企业;

说明企业有较高创新水平和较强市场竞争力;

负责人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较高的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

专业代理高新申请,如有需要请看我详细资料进行联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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