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知产百科 > 文章正文

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什么条件吗(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什么条件)

日期:2023-04-07 15:46:51      点击:

在近期的搜索榜单中,我们发现大家对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什么条件的问题特别关注,一直在寻求解答方法。为了切实满足大家的需求,我们将通过本篇文章为大家针对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什么条件吗以及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什么条件方面的问题做详细的解答!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有哪些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扩展资料: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程序如下:

(一)企业申请

企业对照本办法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登记,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申请时提交下列材料:

1.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 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

3. 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

4. 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相关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

5. 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6.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7.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8. 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二)专家评审

认定机构应在符合评审要求的专家中,随机抽取组成专家组。专家组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三)审查认定

认定机构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对申请企业进行综合审查,提出认定意见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企业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 10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备案,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告,由认定机构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异议的,由认定机 构进行核实处理。

参考资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百度百科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条件

认定条件:

一、注册满一周年的中国境内大陆企业。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扩展资料:

政府措施

支持措施

高新技术企业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基础,是调整产业结构、提高国家竞争力的生力军,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占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

十几年来,高新技术企业一直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国家和地方主要采取税收减免、股权激励、科技计划、项目用地、金融保险、出口信贷等多种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

我国已初步形成了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和综合政策体系。

总体目标

制定新的总体目标就是要在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指引下,通过鼓励创新的政策导向和新税制优化产业结构的引导功能,进一步增强我国高新技术企业以自主研发为核心的综合创新能力,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升级发展。

总体思路是进一步明确认定标准、规范操作程序、改革管理体制、加强政策协调,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把优惠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需要什么认定条件?

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2、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4、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5、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6、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另行制定)的要求。

二、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合同)、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

5、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情况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6、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以及技术性收入的情况表。

扩展资料:

一、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1、电子信息

2、生物与新医药

3、航空航天

4、新材料

5、高技术服务

6、新能源与节能

7、资源与环境

8、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二、高新技术企业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建立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机制,加强对各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认定机构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改正,问题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逾期不改的暂停其认定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

对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关部门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其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提请认定机构复核。复核后确认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通知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惠。

第十七条

高新技术企业发生更名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应在三个月内向认定机构报告。经认定机构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不变,对于企业更名的,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自更名或条件变化年度起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第十八条

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整体迁移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完成迁移的,其资格继续有效;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部分搬迁的,由迁入地认定机构按照本办法重新认定。

第十九条

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一)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

(二)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

(三)未按期报告与认定条件有关重大变化情况,或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

对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由认定机构通知税务机关按《税收征管法》及有关规定,追缴其自发生上述行为之日所属年度起已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第二十条

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各类机构和人员对所承担的有关工作负有诚信、合规、保密义务。违反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相关要求和纪律的,给予相应处理。

参考资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百度百科

[]

国家高新企业认定的要求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规定的条件。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1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3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1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1年销售收入在5,000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1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1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1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要具备哪些条件

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2、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4、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5、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6、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另行制定)的要求。

二、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合同)、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

5、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情况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6、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以及技术性收入的情况表。

扩展资料:

一、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1、电子信息

2、生物与新医药

3、航空航天

4、新材料

5、高技术服务

6、新能源与节能

7、资源与环境

8、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二、高新技术企业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建立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机制,加强对各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认定机构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改正,问题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逾期不改的暂停其认定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

对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关部门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其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提请认定机构复核。复核后确认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通知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惠。

第十七条

高新技术企业发生更名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应在三个月内向认定机构报告。经认定机构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不变,对于企业更名的,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自更名或条件变化年度起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第十八条

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整体迁移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完成迁移的,其资格继续有效;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部分搬迁的,由迁入地认定机构按照本办法重新认定。

第十九条

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一)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

(二)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

(三)未按期报告与认定条件有关重大变化情况,或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

对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由认定机构通知税务机关按《税收征管法》及有关规定,追缴其自发生上述行为之日所属年度起已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第二十条

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各类机构和人员对所承担的有关工作负有诚信、合规、保密义务。违反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相关要求和纪律的,给予相应处理。

参考资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百度百科

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条件

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条件如下:1、在我国国内注册的品牌,近3年内,经过自主研发、赠予、并购等方式或5年以上独占许可方式,对主要企业产品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2、企业产品属《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所列标准;

3、研发人员占本品牌本年整个职工的10%。

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

3、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

4、 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相关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

5、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6.、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7、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8、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什么条件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什么条件吗、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什么条件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推荐阅读:

本文来源:https://www.zhichunlu.cn/baike/16825.html

热门商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