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编昨天收到过很多粉丝的留言,大多都是有关于美国商标权的问题,为此我们也围绕“美国商标使用在先”在粉丝社群里进行过讨论。同时秉着专业负责的态度,我们将该问题整理出来,通过本篇文章来为大家进行分享。如果目前您正在为美国商标使用在先的问题而苦恼,那么您也可以通过文章下方联系我们,我们会给您一对一的专业服务。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
美国 商标注册 的特点主要是什么? 1、美国商标注册采用在先使用原则 美国商标注册采用“在先使用”原则,即使该 商标 被他人抢注,有先使用该商标的使用者,依然享有优先使用权,即商标的先使用者获得法律的保护。在“在先使用”原则的基础上,商标可以注册,也可以不注册。不 注册商标 只要是处于使用状态也可获得法律保护:当因为受到侵权而提起 诉讼 时,必须提供使用在先的 证据 。而商标的注册表明了商标注册者特殊的权利,注册5年后该商标就不允许其他相同商标的使用者提出各种争议。此外,注册商标的所有权人有权追究商标冒用者法律责任,并要求经济赔偿。如果公司或个人的商标未经注册,商标的先使用者只能向法院要求停止 商标侵权 者的使用行为,而不能获得相应的经济赔偿。 2、主、副簿注册制度 美国联邦 专利 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分为“主簿注册”与“副簿注册”两部分,与英国及一些英联邦国家的商标注册簿分为A、B两部分类似。 商标在“主簿”或“副簿”注册的区别,主要在于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的依据。美国把不具备显著性并缺乏第二含义,但是能够区别申请人的商品或服务的商标注册到“副簿”。 “副簿”注册的商标,有“转正”的可能,经过一定时间使用证明它完全具备注册商标的条件,则有可能上升到“主簿”中。 3、商标构成要素较宽 美国 商标法 允许注册的商标的构成要素要宽泛,这也意味着美国商标保护的范围更广。 根据《兰哈姆法》第45条,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可以由“文字、姓氏、象征、设计或以上之组合”构成。其中“象征”和“设计”等用词和表述比较抽象,但也同时赋予其丰富而广泛的内涵。一般来说。美国的商标构成要素有文字、颜色、气味、声音、产品的包装和外观设计等。 4、地域:联邦和州的两级注册 美国商标使用者可以选择在联邦注册商标,或在业务发生的某个州注册商标。联邦注册的商标可以在全国范围使用,并且获得联邦商标法律的保护。在联邦申请商标注册,必需证明该商标已经在两个州以上地区或其他国家使用并有业务发展,联邦商标局才会受理。 除联邦商标法外,美国各州都有商标立法权,有商标的“州级注册权”,设有州级注册机关。各州的商标法仅限于规范商业活动中的使用且不超出州界的商标。也就限制了在各州注册商标只能在本州、地区使用。各州商标局均无权接受外国人的 商标注册申请 ,即便外国人只在美国的一个州从事业务活动,想获得商标注册也只能向联邦专利商标局申请。 注册美国商标可联邦,也可仅在某一个州注册,其获得的法律保护存在较大差异。通常,未在美国专利商标局注册的商标,只适用所在州的法律保护,一旦受到侵权也得不到法定赔偿。如果它与某个在联邦注册的商标相抵触,那么在联邦注册的商标就有优先使用和优先被保护的权利。 各个国家之间的商标法的差别还是比较大的,商标的注册也是和当地的法律制度,经济发展和社会实际情况有着诸多的联系的。如果单纯的针对在我国境内申请商标,注册中国商标和注册美国商标,在程序,提交的材料上肯定会有一定的差异,但不管是在哪个国家,商标注册都是当地的商标局来 管辖 的。
[]在美国的商标使用在先原则的意思是,最早使用的者是可以优先获得商标权,并不是说商标已注册为基准,但是呢美国申请商标注册证是反映商标权获得的最有力证明。
美国采用使用在先的商标保护原则。在美国商标的所有权通常取决于商标在美国的使用。一般来讲,即使先使用者从未在美国注册其商标或后使用者先注册了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先实际使用某—商标者有优于在后使用商标者的权利。
你好,
美国:在先使用原则
美国的商标注册实行“在先使用”原则,即商标的先使用者获得法律的保护。美国法律规定必须先有贸易和商标的实际使用,才能获得商标的法律保护。虽然美国引入了注册制度,但“在先使用”仍然是申请注册的先决条件。1988年,美国商标法做出修改,允许申请人基于“意图使用”而申请商标,对在先使用原则有所松动。实际上,1988年修正案所规定的基于“意图使用”的注册申请,仍然带有浓厚的“使用”色彩,申请人只有在36个月内真实使用后,并且向商标局提交真实使用的证明才有可能获得商标注册。
在“在先使用”原则的基础上,商标可以注册,也可以不注册。不注册商标只要处于使用状态也可获得法律保护:当因为受到侵权而提起诉讼时,必须提供使用在先的证据。而商标的注册表明了商标注册者特殊的权利,注册5年后该商标就不允许其他相同商标的使用者提出各种争议。此外,注册商标的所有权人有权追究商标冒用者法律责任,并要求经济赔偿。如果公司或个人的商标未经注册,商标的先使用者只能向法院要求停止商标侵权者的使用行为,而不能获得相应的经济赔偿。
国内:申请在先原则
“申请在先原则”是指以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日期的先后,决定商标权的归属,他是由注册原则派生出来的重要程序性原则之一。在商标权的确立采用注册原则的国家,对于不同的申请人提出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采用两种不同的判定商标权归属的原则,即申请在先原则和使用在先原则。申请在先原则以提出申请日期的先后,决定商标权的归属。使用在先原则是以使用商标的先后决定商标权的归属。我国《商标法》采用申请在先原则为主、辅之以使用在先原则。《商标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第三十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美国商标的所有权是首次在商业活动中使用该商标的实体,即首先将该商标标记于产品或用于商品交易、服务的实体拥有该商标的所有权。
首次使用后,一旦决定继续使用该商标,首次使用的实体可以设法阻止其它实体,在相同产品或服务上,使用该商标以及与该商标相似的标识。
向美国商标专利局,以将要使用(TU)的方式申请注册商标后,可确保申请者对首次使用商标的所有权。
如果申请者在限期(根据申请TU的理由、申请者是否要求延期、是否付延期费等6个月到3年不等)之内确实使用了该商标,那么该商标的首次使用日期等同于提交申请的日期。并且,将会获得商标的正式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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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美国商标注册需要注意的事项较多,最关键的两项是美国商标使用证据及商标查询。这两样的风险如果规避了,美国商标基本能注册成功。
另外,对于美国商标申请资料的递交、流程的跟进,如果怕遗漏,建议找代理机构代办,因为美国商标申请必须由当地律师递交,而美国的律师费是很贵的,所以还是找国内的代理机构代办最划算。
1、美国商标设计遵循规则
首先是商标设计,有一个小技巧,和中国商标注册不同,美国商标都是以字母部分为查询依据,图片只是辅助商标局判断商标字母,所以大家不用设计过于花哨的商标,如果投入大量资金设计的图案建议大家去申请个专利或者图形商标。
作为美国商标来说,字母组合是设计的重中之重!
2、美国商标使用证据很重要!
在美国,商标注册的原则是使用在先。要想美国商标注册成功,那么“商标使用证据”是必要条件,必须使得产品在美国有实际的使用才能申请注册美国商标。(如果以意向使用的方式申请,前期可以不提供商标使用证据,但后期仍然需要补交)
3、注册美国商标的检索流程很必要
进行美国商标注册,都会安排两次检索,提供一次免费检索,分析是否有操作的可能;第二次是缴费由美国官方进行检索,最大限度保证成功率。这是确保商标所在类别与在先或已注册商标有无近似、雷同的情况,避免注册失败。
4、美国商标申请的资料要完备
对于小白来说,准备美国商标申请的资料是很困难的, 不清楚格式、资料的要件,建议找国内正规的代理机构代办,由他们递交申请资料更妥善,并且美国只接受当地律师的递交申请,因此也有代理递交更划算,因为自己找律师递交的律师费用是很贵的。
如果以上4个点有注意,那么注册美国商标的成功率会大大提高,如果您需要申请注册美国商标,也可找八戒办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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