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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转让异议,商标转让异议怎么写

日期:2023-04-12 15:52:33      点击:

近期,我们通过和一些粉丝的接触发现,依旧有不少人对于商标转让异议的问题不是很清楚,虽然我们在之前也有分享过类似的文章,但本着为粉丝解疑答惑的服务宗旨,我们今天会连同商标转让异议怎么写的问题一并解答,毕竟这些问题也是大家很关心的。我们也希望本篇文章对你有所帮助。接下来就跟随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

商标异议

每个企业在发展自己品牌的时候都需要注册商标,但是在注册过程中,可能会有一些不可控制的问题,例如商标被异议了,商标被驳回了;有时看到他人注册商标提交的商标有问题,会损害到自身的利益时,我们也可以对那个商标提出异议。

商标异议是指公众对某一经过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局提出该商标不予注册的反对意见,即要求商标局在规定的3个月异议期满后不要核准该商标注册。当出现商标异议和被异议时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

1、异议人只能在异议期限内对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登载在《商标公告》上的商标提出异议。异议期为3个月,自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计算,至注册公告的前一天。

2、异议人提出的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有相应的证据支持。证据在提出异议申请时不能提交的,应当在异议申请书中声明,并应自提交异议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证据(可在3个月内邮寄补交)。

3、异议期限的最后一天是法定假日的,可以顺延至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4、通过银行汇款缴纳异议规费的,应将异议人留存的汇款单复印件连同异议申请书一并送交商标局。商标局收到异议申请书时,如果未收到汇款单复印件,商标局将向异议人寄发《缴费通知》。异议人应按照《缴费通知》缴纳规费,并将留 存的汇款单复印件连同《缴费通知》一并邮寄到商标局。

5、商标局收到商标异议申请后,经过形式审查后,符合受理条件的开具《受理通知书》。如果是异议人自己提交的异议申请,商标局将直接给异议人寄发《受理通知书》;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异议申请的,商标局则将《受理通知书》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6、商标异议答辩的期限是30天,自收到答辩通知书之日起计算。对异议补正及证据提交的要求和时限同样适用于答辩程序。

7、异议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的日期:直接递交的,以递交日为准;通过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准;邮戳日不清晰或者没有邮戳的,以商标局实际收到日为准。

8、由于纸质《商标公告》排版的技术原因,一般在异议期最后一个月提出的 异议申请,《商标公告》中还有可能刊登被异议南京商标注册公告,因此,《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被异议商标在异议裁定生效前已经刊发注册 公告的,撤销原注册公告,经异议裁定核准注册的商标重新公告。”每月28日出版的《商标公告》刊登商标异议和异议裁定情况。

9、由于异议人或被异议人的地址发生变化,商标局发出有关异议的通知,邮局无法投递被退回,商标局将在每月21日出版的《商标公告》上刊登送达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该文件视为已经送达。

掌握好商标异议的技巧!!!!

1、抓住重点、条理清晰。

针对异议理由,答辩书应逻辑关系清楚、内容紧凑、叙述简明扼要。事实依据要有针对性,抓住重点、有理有据,将有理有据的方面论述得全面、详细。

在辩驳商标不近似时,首先确定是否属于类似商品,要从商品的本身来说明有区别,尤其是对消费者的购买使用是否影响;然后在同属类似商品的前提下,再辩驳商标不近似,要从商标的音、形、义等方面进行分别叙述,同时结合被异议商标通过实际使用取得了区别性方面的叙述,最后明确得出不近似的结论。

3、针性对强。

答辩书中内容不能与商标异议答辩通知书及异议理由的内容脱节,或者与异议的内容完全无关。答辩就是要对异议人的理由逐条进行反驳。

4、提供充分的证据。

有理还必须有据,被异议人要表明所答辩内容的真实性,因此提供相关证据以支持所答辩的内容非常必要。

5.专业的团队做专业的事。

异议答辩需要有专业的团队去做,经验丰富的代理机构安排专人去撰写案件,做好异议答辩程序。代理机构通过答辩针对异议理由进行反驳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尽可能让自己申请的商标获准注册。

第三步:弄清楚异议答辩程序!!!!

1、商标异议答辩务必在一个月内做出;

2、商标异议答辩申请办理递交后一个月上下,我国商标局会下达《商标异议答辩受理通知书》;

3、6-12个月上下,商标审查联合会对商标异议开展裁定,下达《商标异议裁定通知书》;

4、商标异议彼此的任何一方对裁定不服气的能够在要求时间内规定审查联合会对该裁定开展复这审,假如对复核裁定不服气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商标异议,由人民法院对商标异议进行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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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商标恶意异议,怎么办?

商标恶意异议是指在商标注册时即将下证的公告期,竞争对手向商标局提出商标异议,以延缓或阻止商标下证,从而延缓产品上线,这是一种商战里通过商标竞争的手段。

如果一旦核心品牌商标遭遇了对方的恶意异议,商标局审核异议一般需要一年左右的时候,这时候给我们的操作空间已经不大了,只有积极的答辩应对以及调整产品线路。

对可能出现商标恶意异议的情况,即出于不正当的目的利用商标异议程序阻止他人的商标及时注册。实践中存在两种类型:

第一,利用异议程序敲诈对方当事人

例如,曾经有某自然人针对国内一家知名的饮用水生产企业申请注册的商标提出异议,然后通知被异议人,要求被异议人支付20万元作为代价换取其撤回异议。

第二,利用异议程序作为打击竞争对手的手段

例如,某公司原本就在仿冒竞争对手的商标,在得知对方已经申请注册商标后,就提出 商标异议 ,阻止其注册。

对于核心产品品牌,为了防止竞争对手的商标恶意异议,有以下三点方法:

1、暗渡陈仓

竞争对手一般只会监测主体公司或者十分紧密的关联公司注册的商标,所以核心需要注册的商标,可以不用自己公司或者关联股东注册,比如先通过亲属注册商标,下证以后再转让给自己公司。

2、“障眼法”

同批次注册多个商标,分散核心商标的注意力,从而避免被恶意异议。

3、提前布局

这个是最重要的, 商标注册 ,我国是申请为先原则,市场未动商标先行,提前布局查缺补漏,才能免除后顾之忧。

商标异议制度恶意异议的后果:

针对商标恶意异议的情况,《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经异议裁定核准注册的商标,自该商标异议期满之日起至异议裁定生效前,对他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的行为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该使用人的恶意给商标注册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由此可见,商标恶意异议人在异议裁定期间于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被异议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具有不法性,并需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您还有任何关于商标恶意异议的问题,您可以咨询我们尚标知识产权,我们一定会给您满意的答复。

请问注册商标可以转让吗?

商标可以转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应当转让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对容易造成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注册商标经核准后,应当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商标类被抢注怎么提出异议?

一、 商标 类被抢注怎么提出异议? 1,一定要在初审公告之日期三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2,异议申请资料需要一式两份。 3,商标官费每个类别500元,别忘记交哦! 4,自行办理的可以直接去 商标注册 大厅或者商标局驻中关村办事处受理大厅办理,也可以通过邮局邮寄,或者其他快递提交申请材料。 二、对抗措施 根据 商标法 的规定, 商标权 利人可以选择以下两个法律途径来主张权利: 就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权利人认为自己的商标被他人恶意抢先申请注册的,如果在该商标初步审定公告期内及时发现,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请求商标局不予核准注册。 就已经注册的商标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五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 注册商标 无效。 当事人在向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异议或争议、主张权利时,应当结合上面所分析的 商标抢注 行为的构成要件来陈述理由、提供相应的 证据 。这些证据应侧重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商标注册人在主观上具有恶意的证据,例如双方当事人之间与争议商标有关的商品 购销合同 、往来函电,商标注册人向权利人索要不合理的高额“ 商标转让 费”的书面证据;另一方面是权利人在先使用、宣传争议商标的证据,例如权利人与商标设计、商标标识单位之间的 委托合同 及相应单据,有关商标的广告制作、发布合同,刊登商标广告的报纸、杂志,有关商标商品的购销合同及发票等。 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在向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申请书件时,应当符合规定的要求。例如,应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异议、争议裁定申请,尽可能在期限内一次性提交有关的证据材料。为了使自己的主张得到有力的支持,当事人应尽量提交那些有较高公信力的证据,例如国家机关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由专门机构保管的历史档案、在具有较大影响的新闻媒体上刊登的有关商标的宣传材料等等。 公司在注册建立后,也可以按照规定注册相应的商标,如果在注册商标时可以通过商标 代理 公司进行办理,在注册完毕后,商标也有一定的使用年限,当到了使用年限后,也需要及时的办理续期,当有企业用非法的手段进行 抢注商标 后,也是可以依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商标转让公告可以异议吗

可以。商标异议应在商标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根据《商标法》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三十三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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