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生育津贴是补贴给企事业单位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但它的计算方法与企事业单位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因此有规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的领取,简单说来就是:实际工作中企事业单位对“生育津贴”的账务会计处理方式,有以下三种情况:
、不发产假工资,待生育津贴收到后直接支付给员工。
产假期间不发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应负担部分由公司代缴,公司收到生育津贴后,扣除员工产假期间公司代缴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后,剩余部分支付给员工。这种方式适用于生育津贴高于产假工资的情况。
(1)、当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到账后:
借:银行存款—基本户
贷:其他应付款—xx职员
(2)、单位代为发放生育津贴时:
借:其他应付款—xx职员
贷:银行存款—基本户
、产假期间发工资(工资高于生育津贴)
产假期间正常发放工资,产假工资金额高于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由公司收到后留下。
(1)、当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到账后:
借:银行存款—基本户
贷: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或生产成本
(2)、预算会计账户处理: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贷:事业支出—基本支出
、产假发工资,津贴下来后将多出部分再发员工(生育津贴高于工资)
产假期间正常发放工资,但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收到津贴后,公司将生育津贴高于产假工资的差额部分支付给员工,剩余部分公司留下。
(1)、当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到账后:
借:银行存款—基本户
贷: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或生产成本等(己发产假公司部分)
贷:其他应付款—xx职员(注:生育津贴高出工资的部分)
(2)、单位代为发放生育津贴时:
借:其他应付款—xx职员(注:生育津贴高出工资的部分)
贷:银行存款—基本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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