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知产百科 > 文章正文

总分公司所得税汇总申报时税额怎么算(总公司与分公司的税务关系是什么)

日期:2023-04-18 16:59:36      点击:

公司下面有分公司,分公司的增值税和所得税是怎么申报的?

如果总公司是一般纳税人不是小微企业,而分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且是小微企业,那总公司与分公司的税务关系是什么?所得税汇总申报时税额是怎么算的?

1、总公司与分公司在增值税上均为独立的增值税纳税人,应分别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以法人为标准来判断,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不需要独立计算企业所得税,由总公司汇总计算后,依据规定分摊到分公司名下,由分公司自行在当地缴税。另外,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总分公司,企业所得税申报时,填报的信息是总分公司的合并数据,所以在判断是否为小型微利企业时,是以总分公司的合并信息来判断的,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的,方可以按小型微利企业的政策计算总分公司合计应纳税额。

相关规定如下:

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相关部门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除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居民企业在我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汇总纳税企业按照规定汇总计算的企业所得税,包括预缴税款和汇算清缴应缴应退税款,50%在各分支机构间分摊,各分支机构根据分摊税款就地办理缴库或退库;50%由总机构分摊缴纳,其中25%就地办理缴库或退库,25%就地全额缴入国库或退库。

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相关内容,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推荐阅读:

本文来源:https://www.zhichunlu.cn/baike/19326.html

热门商标推荐